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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之銘言: : 我是實習老師版的版主 TinaJones :) : 對於本檢舉文 本人聲明如下: : 第一 emptyace版友的刪文事件 我已經道歉過了 私底下的信件 板上的公開文 皆有 針對道歉的部分 不管是信件或是公開文 本人覺得誠意都不太夠 尤其是信件內容並沒有正式道歉 在此我希望TinaJones同意我公開您有關道歉部分的信件內容 : 第二 對於在板上的道歉文後段 是希望藉由這件事情 讓所有版友了解 : 違反版規之文章 我仍然是直接刪除 不會連同原文發還(一行文 注音文不需發還吧) : 而 emptyace版友的事件 往後有類似狀況 我也在板上道歉文說了 會特別處理 這點我也說過了 道歉文內容含有板規 如果使用者沒注意到該篇道歉文 該板主卻以「已經公告過」的理由執行板務 是否不太恰當? 另外 您在該文內容提到: 因此 以後若有違反版規的文章 我不會將原文連同砍文原因回信給作者 (像 emptyace版友這次 往後類似個案 必定會另外特別處理) 請問 不尊重版規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違反版規的文章? 我希望在看過TinaJones板主的解釋之前 麻煩組務請解讀一下這段話的意思 我認為文意並不是相當的清楚.... 再者 文末這段:「請問 不尊重版規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違反版規的文章?」 似乎帶有強烈的暗示性? : 第三 關於版規雙重標準 我堅決否認 : 從 emptyace版友來信反應刪文一事不妥以來 我一直認為 這是個案 : 而且 後來再回應 emptyace版友的那篇文章的另外一位版友的文章 我也刪了 : 另外一位版友 並無對我的刪文有任何意見(我先刪他的文章) : 我也有去信解釋刪文原因--請他與 emptyace版友私下通信溝通 不要在板上傷和氣 TinaJones板主寫信告知該板友刪文原因 卻沒有主動告知本人 這樣是否是一種雙重標準? 除了以上理由 本人提出的申訴尚有: (1)砍文標準不清: 同樣是有回應性質的文章,板主卻沒有一併處理,這我在上一篇也有提出證據。 況且該板主對本人的文章先M後刪,不也是一種標準不一? 若認為本人的文章應該被刪除,應該在該板友回應之前將之刪除, 而非該板友回應後再連同本人文章一併刪。 對這種M文後又砍文的動作,本人在此質疑該板主執行板務的標準為何? (2)該板主未解釋為何將本人要求其備份之文章,以公開形式張貼, 若是該文應以違反板規刪除之,為何又要以公開形式使其續留該版? 其作法之弦外之音有待商榷。 (3)本人並無違反其公布之明確板規,如此刪文標準 似乎應該請TinaJones板主做出具體回應,告知本人違反哪些板規所以遭到刪除。 (4)該文標題為道歉文,內容卻涉及板規,那有關於板規的部分 是不是應該收到相關版規公告之? 針對此點該板主也未做出適當回應 請組務明察之 做出適當的裁決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221.98 ※ 編輯: emptyace 來自: 218.165.221.98 (08/06 19:03) ※ 編輯: emptyace 來自: 218.165.221.98 (08/06 19:03) ※ 編輯: emptyace 來自: 218.165.221.98 (08/06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