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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ptyace (安普提‧礙事)》之銘言: : ※ 引述《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之銘言: : : 我是實習老師版的版主 TinaJones :) : : 對於本檢舉文 本人聲明如下: : : 第一 emptyace版友的刪文事件 我已經道歉過了 私底下的信件 板上的公開文 皆有 : 針對道歉的部分 不管是信件或是公開文 : 本人覺得誠意都不太夠 尤其是信件內容並沒有正式道歉 : 在此我希望TinaJones同意我公開您有關道歉部分的信件內容 同意 請公佈 ^-^ : : 第二 對於在板上的道歉文後段 是希望藉由這件事情 讓所有版友了解 : : 違反版規之文章 我仍然是直接刪除 不會連同原文發還(一行文 注音文不需發還吧) : : 而 emptyace版友的事件 往後有類似狀況 我也在板上道歉文說了 會特別處理 : 這點我也說過了 道歉文內容含有板規 如果使用者沒注意到該篇道歉文 : 該板主卻以「已經公告過」的理由執行板務 是否不太恰當? 感謝提醒 等等就再去發一篇公告 再次提醒大家 (我天真的以為 版主難得需要出面道歉 大家都會進來看的 :P ) : 另外 您在該文內容提到: : 因此 以後若有違反版規的文章 我不會將原文連同砍文原因回信給作者 : (像 emptyace版友這次 往後類似個案 必定會另外特別處理) : 請問 不尊重版規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違反版規的文章? : 我希望在看過TinaJones板主的解釋之前 麻煩組務請解讀一下這段話的意思 : 我認為文意並不是相當的清楚.... 嗯嗯 請組務解讀看看囉 ^-^ : 再者 文末這段:「請問 不尊重版規者 我小小弱女子 又何必尊重違反版規的文章?」 : 似乎帶有強烈的暗示性? 暗示? 沒有啊 這是明示 :P 不尊重版規 = po了注音文等版規禁止發表文章 這與emptyace版友刪文一事 是兩回事 ^^ : : 第三 關於版規雙重標準 我堅決否認 : : 從 emptyace版友來信反應刪文一事不妥以來 我一直認為 這是個案 : : 而且 後來再回應 emptyace版友的那篇文章的另外一位版友的文章 我也刪了 : : 另外一位版友 並無對我的刪文有任何意見(我先刪他的文章) : : 我也有去信解釋刪文原因--請他與 emptyace版友私下通信溝通 不要在板上傷和氣 : TinaJones板主寫信告知該板友刪文原因 : 卻沒有主動告知本人 這樣是否是一種雙重標準? 這我再次道歉 M(_ _)M 這不叫做雙重標準 這叫做見招拆招 因為過去從來沒人對我的刪文有意見的 emptyace版友來信提醒我處理有失妥當 所以我後來也寫信跟另一位版友說明了 :) : 除了以上理由 : 本人提出的申訴尚有: : (1)砍文標準不清: : 同樣是有回應性質的文章,板主卻沒有一併處理,這我在上一篇也有提出證據。 哀哀 我的國文程度要再加強>"< 我再解釋一次喔 ^^ 我是先刪了另一位版友的文章 因為他的文章是回應emptyace版友的文章 其中說道"難道這個版不能陳述事實嗎" 我認為這是兩位之間溝通的問題 為了公平起見 emptyace版友的文章 我也一併刪除 而請兩位私下溝通 : (2)該板主未解釋為何將本人要求其備份之文章,以公開形式張貼, : 其弦外之音值得商榷。 這是兩件事情 道歉要有憑據 所以貼出來讓版友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 弦外之音 就是個人解讀了 如果說我是要讓大家來評理回應 這也無妨吧 :) : (3)本人並無違反其公布之明確板規,如此刪文標準 : 似乎應該請TinaJones板主做出回應。 emptyace版友的刪文事件 我再次強調 這是"個案" 往後有類似狀況 我定會謹慎處理^^ : (4)該文標題為道歉文,內容卻涉及板規,那有關於板規的部分 : 是不是應該收到相關版規公告之? 嗯嗯 這篇文一開始我有說啦 我等等就再去發一篇公告喔 ^-^ : 針對此點該板主也未做出適當回應 : 請組務明察之 做出適當的裁決 謝謝! 嗯嗯 請組務多多指教 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