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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檢舉greengreen42 1.違反本版組務版公告 (置底文中,標題為"★ M 8/05 smarttb1 □ [公告] 使用組務版請注意" 部份公告內容如下: "另外,嚴禁在組務版發表具有挑釁意味,或是人身攻擊的言論 公告後有人再犯的話,一律無限期水桶") ^^^^^^^^^^^^^^^^^^^^^^^^^^^^^^^^^ 2.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證據 被檢舉人 在本版第3915篇的文章中,有以下與組務無關的推文, 推文的發表具有挑釁意味,或是人身攻擊的言論。 『→ greengreen42:真是多麼高的教育水平! 218.162.205.29 08/07 → greengreen42:很會硬凹嘛!一點尊重他人的基本都沒有! 218.162.205.29 08/07』 三、 本人依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五條,在此提出檢舉。 請協助處理。謝謝! ----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10.10 ※ 編輯: ecomaster 來自: 61.230.210.10 (08/07 22:29) ※ 編輯: ecomaster 來自: 61.230.210.10 (08/07 22:44)
ucs197477:檢舉的好阿XDDDDDDDDDDDDDDDD 218.166.84.226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