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第一 統計沒有說明怎樣統計 像是有的理由只有"反對" 小組長認同 有的理由是"罷免罷免" 小組長卻反對 這一點也不公正 ※ 引述《Ulva (寧寧)》之銘言: : : ◆ From: 140.113.126.19 : : 推 Ulva:他是小組長耶.他都不能評判理由充不充足 那誰可以? 68.228.75.252 09/04 : : → Ulva:你嗎??? 68.228.75.252 09/04 : : 推 kx:那請定法律的時候就明確說明要經過審查 140.113.126.19 09/04 : 這個版(About_Life)的精華區裡 : 2. ◆ 生活娛樂館組規-->1. ◇ 生活娛樂館組規 V2.0 : 二、新增/刪除版主 : 3.罷免程序如下所述 : 1>罷免版主連署前須先至組務版提出申請 : 經半數以上組內小組長認為可以提出之後方得提出 : 2>經同意開始連署罷免後 : 被連署罷免中之版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版主之申請 : 但經版友投票當選之版主不在此限 : 3>罷免版主門檻為 30 : 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 連署有效票改為 上站300/發表100 註冊時間滿半年 : 4>罷免版主票數統計由組內所有小組長共同進行 : ^^^^^^ 看到了嗎???這樣還不夠明確嗎????? : 每位組長統計出自己的結果(即罷免版主是否成立) : 半數以上組長認為罷免成立罷免案即通過 : : → kx:小組長也只不過是個版工 140.113.126.19 09/04 : s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6.19
Ulva:那您覺得組規該如何修正才公平?請提出些具體建議吧 68.228.75.252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