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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原文: #4143 m 6 9/14 Elitestanley □ [申請][罷免板主] feminine_sex 經過小組長們的投票表決 有參加投票的4人 smarttb1, doze, badbadboy以及MingZhong 皆對本案表示同意 因此通過罷免案 Elitestanley可於LifeNewboard提出罷免連署 男女大不同小組長 badbadboy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口◢  ̄ ̄ ̄ ̄ ̄ ̄ ̄ ̄ ̄ ̄ ̄ ̄ ̄ ̄ ̄ ̄ ̄ ̄ ̄ ̄  ̄ ̄ cAshoN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5.148
gigimusic:=.=我也有阿~嗚嗚 09/28 23:04
badbadboy:你沒在規定時間9/25 23:59前投票...Orz 09/28 23:05
gigimusic:喔喔是喔這樣喔...哈哈我暈了SORRY9/25生日出去玩了:P 09/28 23:06
FoxTz: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辛苦各位組長了~ <(_ _)> 09/28 23:09
archerc:根據國家研究院規定,同一版主連署罷免相隔應超過一個月吧? 09/28 23:10
badbadboy:那是國家研究院 不是生活娛樂館 09/28 23:11
loverlover:這裡不算國家研究院 09/28 23:12
archerc:抱歉,因之前莎莉酷公告寫明本群組連署同其他群組連署規範 09/28 23:35
maxisam:真是有趣阿 所以就不用合理原因了 ?莫須有 ? 09/28 23:37
maxisam:好大的官威阿 拍拍手 09/28 23:38
archerc:所以,就拿其他群組的規定來問了。 09/28 23:38
penlyly:M版友指的是罷免合理原因?請注意是4143篇喔 他有原因耶 09/28 23:44
maxisam:喔喔 都遺忘了那篇了 抱歉 我以為是根據F板友的呢 09/28 23:49
penlyly:不 你要看仔細點:) 不然嗆聲嗆錯不好看 09/28 23:54
maxisam:是阿 我也想說 奇怪 小組長似乎不像是官僚的人 09/28 23:56
FoxTz:..........文章都要先看清楚再說話比較好喔 orz 09/29 00:30
maxisam:是阿 我的錯 我可以再道歉一次沒關係 難得糊塗嘍 09/29 01:00
kaomu:常常糊塗吧... 09/30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