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NeoSoul (好心被雷親 幹)》之銘言: : 我想要解決爭端,請站務相關人士提出當初我倆(Pan Neosoul)覆議之證據, : 沒有證據的話,也沒有必要將事情鬧大,將版名改回來即可。 : 我個人沒有為難站務人員的意思,僅僅就事論事,希望您能成全。 那給我一個你們三個月後才反應的原因吧 -- ▂▄▃▁ ▅▄▂◥██ ▊◥ ▌ █◣ ◥█▉▍█▋◥ ▆▄▁█▊ ▍ ▃◤ █▉ ▌◤ ◥ ◢▊ ▃▄▆▇▅▃█▋ ▌ █ smarttbl █◤▄▂◤ ▉▅▂▌ ▍ ▎ by cat918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4
shadow0963:你有規定反應時間嗎? 10/27 16:19
shadow0963: 10/27 16:21
milen:可是三個月後才發現不會太扯嗎?= ="" 10/27 17:32
shadow0963:不會阿 妳看PttLaw 兩三個月前的案 現在才審案。 10/27 17:38
shadow0963: 10/27 17:42
kentrose:組務要不要給該板另外二個板主一個未經多數板主同意(該板 10/27 20:20
kentrose:有三位板主,意即表示未經另外二位板主同意,組務就變更板 10/27 20:23
kentrose:名了)即逕自變更板名的原因?或是說一時疏忽了?若是一時疏 10/27 20:24
kentrose:忽,現在查證其因之後更正回來,也不算困難吧 :Q 10/27 20:26
shadow0963:妳沒看組務的反應嗎? 他先反問你們 10/27 20:39
shadow0963:"三個月後才反應"。代表他知道他錯了,只是拉不下臉。 10/27 20:39
shadow0963:一針見血 簡單明瞭。 10/27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