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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xTz (第一次的蘋果)》之銘言: : 1.如何證明相簿主角是不是寄信請板主砍文的人, : 相關的說明都已在highlight板主的公告中,表特板17510篇。 : 節錄裡面的內容做說明, : "有人自稱是當事人 說他的相片被公開了 : 他不想被公開 所以我就砍掉了 那我想應該會有人要問怎麼不經查證就 : 砍了呢 這在很久以前我想應該就有討論過了 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我們可 : 能無法體會 可是如果是自己被貼上來 如果加上可能是惡作劇 當然希 : 望是立刻越快消失越好 還在這邊跟某個號稱版主的傢伙對身份證字號 : 驗明正身 所以只要是跟Beauty版無關的 我都會先存備份砍掉" : 而且,沒有人規定相簿的id一定要跟ptt上的id相同, : 這也是我們一貫處理的依據跟標準, : 以維護他人肖像權為優先, : 所以對於你第二點的建議,我認同,且我最近也確實在修改。 : 但是若要以此來當做規避的理由, : 那很抱歉,我認為只是在鑽漏洞。 : 板規也有明文規範, : 3. 未經相簿主人允許公開其相簿 並且造成當事人不愉快 水桶無限 : 所以並不是沒有規定。 1.我前文已經提過了,處罰性的規範,沒有、也不應該出現所謂的「漏洞」, 因為漏不漏洞規不規避這都存乎於板主心中而未見諸板規,說快一點,板主 沒寫在板規裡,誰曉得是「漏洞」還是「有意省略」? 2.請注意下面這條板規: 「3. 未經相簿主人允許公開其相簿 並且造成當事人不愉快 水桶無限」 既然是寫「且」,就代表要前後兩個條件都要成立,才能處罰。 所以,我先不爭執到底「當事人」指的是「相簿主人」還是「相簿裡的人」, 就單單是「兩條件都要具備才算違規」這點, 請問:相簿主人wallir不願意公開的證據在哪裡? : 2.針對你是否是蓄意,我只能說,你可以說是我臆測, : 但任何板上的事務,只要是"人"在管,那都是個人主觀的"臆測"。 : 因為我並不是機器。 : 就你的文章,我的判斷在哪裡,就在你那些特地反黃的字, : 因為這突顯出你知道這篇文章會有被砍的疑慮, : 所以你特地先點出這些你認為可以為自己解套的東西, : 然後指名是給板主的我們看到, : 來為自己的文章脫罪。 這是倒果為因的說法,我確實在發文時,就擔心會被板主處罰,原因是 我也看到了那本相簿的主人在留言板裡寫的東西,所以我才特地一條一條 將板規為什麼不能適用在我文章的理由寫清楚。 但 不能因為我未雨綢繆,就認定我「希望」下雨 誰想讓自己淋一身濕呢? 如同F板主所言,我也覺得我該說的都說了,一切靜待組長裁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 ※ 編輯: kageyama 來自: 202.178.204.138 (01/04 01:07)
milen:是"相片主角"比較大還是"開相簿"的比較大?? 59.114.171.192 01/04 01:08
kageyama:我不知道哪個比較大,我只相信板規寫的202.178.204.138 01/04 01:09
milen:相片出來被影響的是相片主角還是開相簿的?? 59.114.171.192 01/04 01:09
kageyama:至於板規周不周全,不應該由板友來承擔202.178.204.138 01/04 01:09
milen:小狐指的"當事人"不是相片主角不然是鬼勒? 59.114.171.192 01/04 01:09
kageyama:就算是指主角,那也還要滿足另一個條件202.178.204.138 01/04 01:11
milen:最好當事人是指你這個PO文的=_= 59.114.171.192 01/04 01:12
kageyama:指誰都可以,我只知道另外一個條件沒滿足202.178.204.138 01/04 01:13
kageyama:我再強調一次,板規不周全不應拿板友開刀202.178.204.138 01/04 01:15
kageyama:就像刑法不足也不能由法官自行變更補充202.178.204.138 01/04 01:16
milen:你先證明相簿主人"很爽"吧 59.114.171.192 01/04 01:18
milen:沒有不快的話幹麻關相簿??不是很高興給人看? 59.114.171.192 01/04 01:19
kageyama:板規哪裡說必須要相簿主人「很爽」了?202.178.204.138 01/04 01:20
kageyama:而且,是板主要處罰,該舉證的是她吧202.178.204.138 01/04 01:21
milen:相簿都關掉了還不能表達他的"不快"啊?? 59.114.171.192 01/04 01:21
kageyama:我怎麼知道相簿主人為什麼要關?你知道嗎202.178.204.138 01/04 01:22
kageyama:你不知我不知,那板主又怎麼會知呢?202.178.204.138 01/04 01:24
kageyama:而且,相簿是我被處罰之後才關的耶202.178.204.138 01/04 01:24
kageyama:在板主罰我時相簿還開著,這算哪門子證據202.178.204.138 01/04 01:25
milen:原來不知道的就一定都是對你有利的方向 59.114.171.192 01/04 01:31
milen:不知道=>正主沒有不爽=>相簿主人沒有不快 59.114.171.192 01/04 01:32
FoxTz:我第二篇文章說了,他有寄信給板主表達不快218.167.160.168 01/04 01:37
kageyama:板規很早就說了,要兩個條件都具備才能罰202.178.204.138 01/04 07:47
kageyama:「並且」這兩個字的意思應該不是擇一吧202.178.204.138 01/04 07:50
Kinra:每個不願意公開的相簿主人都得貼篇文宣稱自 140.112.252.14 01/04 09:15
Kinra:己不願意公開嗎?我不記得有這規矩 140.112.252.14 01/04 09:15
kageyama:是不用啊,只要板主能證明主人不允許即可202.178.204.138 01/04 09:24
kageyama:不一定要張貼在板上,寫信給板主亦可啊202.178.204.138 01/04 09:25
kageyama:如果板主能提出wallir的信,我就認了:)202.178.204.138 01/04 09:26
kageyama:轉錄至看板 L_TalkandCha 01/04 10:47
Kinra:所以現在就是要那封信,其他沒什麼問題了吧 140.112.252.14 01/04 13:47
kageyama:問題一開始就沒很複雜啊,請板主快開信吧202.178.204.138 01/04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