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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實在不曉得你亂入什麼...順便說清楚一點 我現在就是在申訴我在sex板並沒有違反這條板規, 也沒有違反相關法律, 結果組務板主也以後者來裁決, 所以你的話應該是去對他講喔~ 前面已有sex板主的一篇回應, 對於何謂"公開"的定義他有自己的解釋, 但那是他現在所做的解釋, 並沒有在板規的規範裡面, 用這點來當理由根本不合理 ( 而且我認為在這種板規模糊地帶, 付于板主這麼大的自由心證權力跟處罰 -- "一個月水桶,劣文", 也是不合理的, 遲早需要檢討 ), 再說到如果"公開"的定義不是板主的而是法律的定義, 把相簿開放瀏覽早已經是 "公開"的行為了, 你可以說我是"散佈"但不會是公開, 至於散佈有無犯法, 我自己目前看來應該是沒有, 理由可參照我"散佈"的那個聯結~ ※ 引述《Armuro (唉 我消沈了 orz)》之銘言: : ※ 引述《bohemianC (dream,good)》之銘言: : : 1.該板主浸我水桶與設劣文使用的板規如下, 並非關於違反著作權或肖像權 : : [ 3. 公開他人水球,信件,照片,個人資料。 ] : : 應該用此條規則判斷我是否違規, 並非其他理由, 我是這樣認為的 : : 2.關於肖像權與著作權, 下面是我得到的資訊, 我想我也沒有違反相關法律 : : 【電子商務】從網路相簿,談著作權、肖像權! : : http://blog.webs-tv.net/isec/article/167817 : 請問一下 如果你在學校裡違反校規 你要跟他們說你沒有違法他們沒資格懲罰你嗎? :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到哪裡都有一定的規矩 你到公司他們也有自訂的規矩 : 老闆因為你遲到扣你薪水 你有膽就去申訴他 : 申訴成功就是你厲害 但是以後誰敢用你? 自己想想看 : 沒人會喜歡遊走法律邊緣的人 哪天突然被你搞一下還得了? : 這就像在學校裡 老師再怎麼樣還是得訂立個規矩讓小孩聽話 : 他叫你罰站 你還要說他違反憲法限定你的自由嗎?..╮(﹋﹏﹌)╭.. : 要不要上訴是你的事 : 不過我覺得只會讓事情更糟罷了 : 沒有人喜歡不守規矩還硬是要想辦法讓自己行為合理化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