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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acesoul (沉默不代表冷淡)》之銘言: 針對這件事,我只有兩點需要說明。 第一,請看清楚我丟給你的水球, 我從頭到尾沒說" 板規" 中有寫"推文=文章", 我是說, 推文也是你自己的發言權,跟文章一樣。 不像簽名檔是可以預設的,所以常常有人可以說那是預設的, 他不是故意的,來推託,所以我們才特別點出簽名檔。 這兩者不同, 一個是不可能手滑的,一個是可能手滑的。 請看清楚水球,謝謝。 第二,請你不要曲解我說 "板規怎麼樣定都會有人有問題" 這句話。 我也從來沒說 "所以乾脆不訂明" 。 而是很理所當然的東西就是理所當然。 照你這樣講,那其實整個板規還該都要附加註明, (包含文章,推文,簽名檔)? 請問推文是不是你發言,你是不是要對你的發言負責? 是不是等同你對你的文章言論負責? 板規第十七條, 17. 其他有礙板上討論之文章與推文,但必須以公告方式處份。 是我們作為所有未寫明規範到之依判。 所以我確實認為沒有該板規的必要。 另外,違反板規第一條本來就是水桶+劣文,並不是什麼之後我再補給你的。 我們是參考舊板規作為新板規執行時的依據, 你可以參考西斯板精華區。 以上,同樣的話,我不想一再一再一再重複, = = 所以,除非有需要,請小組長再傳喚我, 不然我不再作出回應干擾板面了。 <(_ _)> -- 當你知道你可以很輕易的見到那個人時, 就算久久不見面,你也會無所謂。 但是當你要見到對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時, 就算只說再見才一兩天,你也會開始想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7.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