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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原文內容內容係指文章內文 : (標題之下,簽名檔之上之區域) : 推文是接續於內文之後之回文形式,於原文不同 So..... 但和浸我水桶有什麼關係? 我用推文加註編輯我的文章 推文可以代替我內文的字 原來的7個英字母不算在20字內但可被保留在原處 : 該版版規行之有年 ~~~~~~~~~~~~~~~~~ 有被拿來當浸我水桶的標準嗎? ,除非有前後標準不一之情事,否則小組長處置並無不妥,本案予以 : 駁回。 拐著彎說*******處置並無不妥 那你們怎不直說我犯了板規呢 Why not? : 另,該版版主可於版規中加以註明,以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這事板主當初就可想到了 : 另,如有前後標準不一之情事,請檢附相關佐證向小組長提出 先處理這篇原文吧 你說的相關判決文還要我附嗎? : ※ 引述《nEOpReNCeDo (justNeo)》之銘言: : : 板規: : : 字數定義: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字 : : 義者,皆認定為一字。如MSN或其他英文單字。 : : 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亦不列入文章字數。 : : 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 : 我的疑問: : : 寄信告訴版主seraphxx : : po文組務galoopilya : : 我在原文裡 : : 用推文的方式改原文(非加注字數而是改成中文意思) : : 有滿20字 : : 且也不違反20字版龜裡的限制 : : galoopilya認為版主seraphxx並無不當 : : 請問程序的規定在哪? : : 既然版主並無不當的話 : : 我的文章也是並無不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3.162 ※ 編輯: nEOpReNCeDo 來自: 59.104.3.162 (03/1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