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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us, seraphxx並不是在"詮釋板規" 而是意圖"新增板規" 字數定義並沒有提到只限Shift-E編輯的字眼 有什麼需要對板規詮釋的? 這並不在版主裁量權內 就算在我發文後新增板規 也不適用這一次 seraphxx也提過"...用推文更改更沒有這種前例...." 雙重標準就不會發生在wanted板的其他案例 而在於時間上 我發文前並沒有相關規定 但發文後居然冒出一個理由浸我水桶 這樣的特別待遇並不會讓我感到榮幸 Joke板和Wanted板都沒有相關規定 同樣的方式在Joke板放精華區 幹嘛在Wanted板就浸水桶? seraphxx, 版主會出包很正常 zsael以為這板只要是版主都夠資格發言不就是一例嗎? galoopilya, 你放任雙重標準~~不專業 零分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對於版規的認定請和版主多方討論 : 除非妳能提供版主在其他案例中有包含推文之字數於該文章字數統計中 : 否則對於版規的詮釋,只要合理本組皆尊重版主的裁量權 -- 作者 corlos (湘北高中--三井壽) 看板 TSFansClub 標題 Re: 鄭先生傳 時間 Tue Jun 15 23:29:10 2004
nEOpReNCeDo:看好多次 還是背不起來 >"< 220.130.64.228 08/19
Transfinite:這種東西不被也罷 140.112.25.177 08/20
filla:嘻嘻嘻,洨鄭啊 140.120.227.165 08/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8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