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慣例早已存在 曾有案例有某版之版主不願在版面上處理版務 雖然組方並不鼓勵,但基於尊重版主考量,仍然同意 但也明訂對於正常版務之信件皆須回覆 若違反規定,輕則警告,重則免職 ※ 引述《s9341097 (Lernaean Hydra )》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根據本組慣例 : : 若版主不願在版面接受版務申請 : : 則對於以信件方式之版務相關問題 需於收到信內三日內回覆 不論受理與否 : : 且不可超過七日未上站 : : 版友以信件向版主反映版務時,可自留信件備份 以供佐證 : 慣例?意思是說並沒有這項明文規定囉? : 不願意在版面接受版務申請,那該版是拿來做什麼用的?全部都靠寫信就好了啊。 : 又「需於三日之內回覆」,如果不回覆,又要如何處置? : 是不是也會因為沒有明文規定而就這樣讓板主直接無視版眾的需求? : 說真的…有種這個「慣例」是在今天才開始出現的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