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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2. 當板面存有板主遺漏而未處理之違反板規文章, : 【是否為遺漏未處理之違規文章,由Hate所屬之組務或群務人員以板規為基準認定。】 : 單一星期累計達40篇時, : 第一次發生,關閉推文功能一星期。 : 第二次發生,關閉推文功能兩星期。 : 第三次以上,皆關閉推文四星期(一個月)。 : 以下為上次針對推文是否願意遵守所做投票結果: : ◆投票結果:(共有 2668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我願意遵守 2567 票 96.21% 96.21% : 我不願意遵守 101 票 3.79% 3.79% : 極大多數版友願意遵守版規,如版友犯規文章,版主從嚴管理。 : 為了維護多數版友的權利,請各位遵守版規,減少犯規,也請各 : 位版友私下來信檢舉犯規文章。 重點在於;版友與小組長所認定的第七條標準根本不會一樣。 即使願意遵守;即使願意共同監督; 心情是很主觀的;不能因為你不認為那原因理由有什麼好黑特的, 就認定這篇無恨意不是嗎? 例如:我可不可以黑特我媽看起來18歲? 我可不可以黑特巷子口阿婆78歲了還有人追? 我可不可以黑特老板一個月給我二、三十萬;害我花都花不完? : 相關細則已經說明的很清楚 : 由組務人員依照版規判斷是否為遺漏之違規文 : 版主同意,版友同意 並無越權或不符程序 : 版主也聲明會從嚴管理 小組長依第七條版規判定違規文並無不妥 : ※ 引述《BENQ1640 (說好別提那261..)》之銘言: : : 現在大家最質疑的就是所謂"越權"問題啊 : : 沒照標準程序,然後再來跟板眾說沒有違反規定? 另外;可能您貴人事多;沒看見我上次請教您的問題; 特此再次詢問您: 當初F小組長所公告之P代理版主任免,是否是您所同意的? 如果不是您所同意的,那麼這算不算越權,算不算不符程序? 謝謝您,也煩請您撥冗為我釋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6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