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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休閒娛樂組小組長SES未依規定處理雪貂版新板申請事項。 、說明:以下分為【新版申請流程] 與 【連署效力] 兩部分說明。 一、依據[生活品味館] 及[休閒娛樂館] 兩方對於新版申請流程規定, 综合流程如下:提出連署→於規定日期內達到合格人數→經小組長核定→ 若無意外及特例→開立新版。 雪貂版已於五月30日連署完成,交由小組長核定,小組長SES回應如下(休閒娛樂 館組務版第350篇): 請先利用綜合型的PET版 若將之推行熱門至有需要另外開板討論時再申請 根據查詢結果 PET版並沒有反對各種寵物在該版進行討論 然而貂的討論文章從上次申請到這次之間 在PET版也沒有增加 就像TV版可以討論各種電視節目 而其中特別熱門需要特別開板來進行專門討論的節目就會獨立出來 不然綜合版會被那些特定節目洗板 因此 本次判決仍同 請先利用綜合型的PET版 若將之推行熱門至有需要另外開板討論時再申請 愛貂人士多 想了解貂的人士多 想推行養貂給大家認識 這些都可以先透過PET板進行推廣 反駁: 1.【需在綜合型版面討論至熱門】非新版連署過程之一,可見其非必要條件,小組 長以此作為門檻,有違規定。 2. 小組長在組務中有說明【無意外與特例,一率從試閱開始】。雪貂版連署一切依 規定辦理,並無意外,也非特例。故應核可該項申請。 3.【休閒娛樂館】有【試閱】功能存在,若小組長對雪貂版使用率有疑慮,應於試 閱期間多加觀察,而非在連署過後,以一己之主觀認定,強加非規定之申請步 驟於開板流程上。 4. PET版為綜合型討論版,不需要也不可以限制雪貂的討論。且這與開立雪貂版並 無衝突。例:PET版上大多討論狗的相關事務,但同時也有狗版的存在,由此可 見兩相並無衝突。 5. PET版每日文章量大,若為專門觀看雪貂相關文章,最快的方式就是利用【/貂】 的搜尋方式,但不知為何,搜尋結果出現許多不相關文章,可見此法不利使用, 自然影響使用人數。 6.【生活娛樂館】對於開設新版的規定:【對於不開單一品牌,性質重複或相關性 高的版】。雪貂與現已有的寵物相關版所討論的動物,不同科不同種,在飼養上 需要完全不同的方式,連獸醫都有不同,可見它與其他版面並無相關,更不會重複。 二、 連署效力。 依據五月30日由devon0825發起之連署文章(休閒娛樂館組務版第349篇), 贊成61人,反對31人。 而其中持反對意見者,都是不相關的發言: 1.【與事實不符】,例:不覺得貂可以當寵物、貂算野生動物不適合當寵物養、為 何虐待動物、果子狸還是在野外生活比較好…等。 事實上雪貂不是果子狸,雪貂已被人類圈養有千年的歷史,在台灣也是合法飼育,飼 育者需在各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且需定期接受到府訪視與電訪,是相當有規劃性、合 法性的飼養。故以上意見均與事實不符,不應採計。 2.【與連署無關】,例:養個貂啊~、我想到SARS、東北有三寶:人蔘、貂皮、烏拉 草….等。 依照站方規定,申請新版連署內容須為有意義之文字,以上反對內容均與連署無關, 為無意義內容,故不應採計。 因小組長並沒有審核連署名單,以上為依據站方與組務規定之連署條件辦理。經過 計算後,反對人數為0,故應通過雪貂版的新板申請。 、證據:休閒品味館組務版第349、350、351、352、353、354、358篇文章。 、結論: 1.小組長應依據明文規定辦理新版開立事宜。但因溝通無效,故申訴之。 2.小組長應建立數據化的【試閱規範】,以昭公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2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