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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gamini0616&funsunli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ema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 --> 即時熱門看板 <-- →Kaohsiung(高雄版)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否 (若為越級申訴,請於此提出越級理由、時間證據並補上無回應之群組務版名。) 3.被申訴之判決︰ 買賣文內容完全相同 視為同一人張貼 無論是分身還是借用他人帳號張貼都是不予許的 4.不服理由︰ 已向板主提供表示說張貼買賣文的兩個帳號非分身,也非跟人借來post的證據 但版主以請別人幫忙PO文就是借用他人帳號post繼續水桶 但借用他人帳號應該是指跟他人借取帳號密碼進行登入並且有做POST的動作 但本人是請他人代PO(由他人親自操作),並無違反判決所陳述的事項 特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6.43
belt:"即時熱門看板"非群組名稱 請到該板所屬組務L_TaiwanPlaz申訴 03/10 21:51
gamini0616:謝 03/10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