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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PttLaw》批踢踢法規集與《LifeNewboard》生活娛樂館組規 特此提出《MoveHouse》版板主Misako不信任案 《LifeNewboard》生活娛樂館組規 三、版主懲處 1.板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MoveHouse》版板主Misako多次違規 並違反《PttLaw》站方規則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舉證 Misako多次未經作者同意,逕行轉錄文章 《L_LifeInfo》651 轉載文章無出處,未得作者同意轉載 651 6/18 Jmingu □ [申訴] movehouse版:轉載文章是不是須附出處 http://www.badongo.com/pic/6626755 http://www.badongo.com/pic/6626756 《MoveHouse》2380略同《L_LifeInfo》470 未經作者同意,Misako即轉錄其文章 2380 9/09 Tison0829 □ [公告] 刪除文章+劣文+水桶一週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485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486 上述是由 前日常資訊小組長afukada和前搬家版主Tison0829舉證告發 《MoveHouse》3946 Misako未經作者同意轉載 3946 4/11 Misako □ [轉錄]Re: [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職 4000 4/15 Misako □ [轉錄]Re: [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職 更有其他Misako多次作出在看板未經作者同意,逕行轉錄的違規行為,多不及載。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舉證 《L_LifeInfo》610 Misako公布網友私人信件與ID在版上 610 4/03 BQ6666666666 □ [申訴] movehouse版主 公布私人信件與ID在版上 《PttLaw》批踢踢法規集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Misako疏於編修精華區應盡職責,上任10個月,近3個月都沒有編修整理, 至今只有違規爭議(3篇)和推薦(4)篇業者而已,其餘都為前板主Tison0829所為。 受其推薦的業者方式亦有爭議處。 最引人詬病一點是Misako擔任板主,私下聯絡少數特定業者,不公處事於社會觀感有損。 請見《L_LifeInfo》版許多Misako相關申訴。 Misako複數次常態違規,皆已觸犯《LifeNewboard》生活娛樂館組規, 實屬累犯,當依照站方法規。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由於《L_LifeInfo》目前無小組長處理,因此在此提出申請。 申訴請求盡速解除《MoveHouse》板主職務。 ※ 編輯: odoru 來自: 118.165.0.200 (07/19 11:11)
belt:無小組長會由站方代管 L_LifeInfo那邊結案了嗎 07/19 22:36
belt:沒結案這裡是不會受理的(=越級申訴) 07/19 22:37
sohate5566:那邊吵得太大了 07/20 05:31
sohate5566:而且等那邊結案都不知道要民國幾年 07/20 05:32
bbbing:無小組長,板主又真的做不好的話,要罷免是很快的 07/20 09:33
Britishgirl:問題是...她不開 雖然好像有分身id.... 07/20 13:40
belt:那就先罷免吧 那邊沒結案依規定這邊就是不會受理 07/21 23:29
odoru:Misako明確違反Ptt站規 站方代理該表示對板主違規的官方立場 07/23 07:26
odoru:沒有人處理? 還是要繼續流程到《PttLaw》申訴!? 07/23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