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wanyuchiu (wanyu) 看板: PttLaw 標題: [申訴] 新竹版版主 時間: Sat Nov 14 03:14:26 2009 ※ [本文轉錄自 PoliceICAC 看板] 作者: wanyuchiu (wanyu) 看板: PoliceICAC 標題: [申訴] 新竹版版主 時間: Sat Nov 14 03:11:31 2009 一、申訴人: wanyuchiu 二、罰單之事由: (洗板或CrossPost) 版主認為我是賣東西,可是明明我是要跟別人合購分東西,而且價錢就是costco 的價錢,沒有賺半毛手續費或油費,是要請人一起合買東西,而且刪文都沒有告 知,我還以為是自己或系統的錯,所以也就再po,而且又再被刪,氣到我只好寫得 跟另一篇幾乎一模一樣,但是還是被刪,而那一篇一直都沒被刪,直到有一個路 人,A大看不下去,問版主,為什麼二篇文一樣,而都只刪我的文,我才知道原來 是版主刪的。也才知道原來版主是對於同一件事,處理方法不同的二面人士。 三、罰單於ViolateLaw板之篇號: 四、不服之理由: 1.costco不是我家開的,所以我沒有賣costco 的東西。 2.我是要合購分物,不是買東西回來賺一手賣出去。 3.分物的價格是costco的價格,沒增加任何一塊錢。 4.同樣的文,版主二樣不同標準的做法,令人無法認同。 5.刪文未通知原po,讓原po不知道又一直重po,甚至以為自己弄到了什麼,怎麼會文 章消失了。 6.版主於A大提出疑問後,才改版規,就等於先判刑再改法津,版主以為他是神嗎??? 霸道、可惡,令人作噁。 7.有板友認為版主根本就是沒看po文隨便刪一通,我是不知他們有沒有看文,只知新竹 板板主沒有用心,在經營新竹板,所以才不服。 五、所附證據: 證據不全或不真實,不予受理。 電腦上都有記錄,我想查文就知道了。 (不受理Ptt系統警察所認定之CrossPost罰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70.2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70.230 wanyuchiu:轉錄至看板 L_TaiwanPlaz 11/14 23: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7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