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不服八卦版版主 diefishfish 判決(小組長)
時間Tue Jan 5 15:02:22 2010
貼新聞這行為不算違規
但超貼新聞這部分的確違規 板規第一章第三條有明確規範
自刪文原則上不屬違規 但如果刪除違規文章牽涉到板規第一章最後附註
[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 則誠屬違規
申訴者先發表
1712/19 IPJ □ [新聞] 林聰賢告別羅東 小內閣定案
這是12/19所發表第一篇新聞,已達張貼新聞的上限。
但之後自行刪除後 又再次發表另一篇新聞
1112/19 IPJ □ [新聞] 蘇煥智:水庫淤積視同國安緊急事件
申訴者是先行刪除才又另發文章,但這並不能開脫於一天不得超過一篇新聞規範。
申訴者違反第一章第一條板規與第一章附註,進而以第九條定論,
這並非組合板規之判例。
因此維持原判。
最後,如果有其他案子沒有被處理,
要不就是版主沒注意,要不就是版主還沒處理,要不就是版主怠職,
這部分請大家共同督促協助板主。
若有明確怠職情況,請向小組長申訴。
補充:
建議GeminiMan組長可與Gossiping板主溝通,
是否針對GossipPicket的檢舉案,不處理的案子,也能夠推文讓使用者瞭解不受理原因,
一則讓使用者了解處理進度,二來也避免雙方的誤會。
※ 引述《IPJ (我要你)》之銘言:
: 我想問
: 1.鬧版的定義是啥? 貼新聞算嗎?
: 2.為何板主以前未用這些組合版規?
: 3.如何判斷我心虛?
: 4.為何我的判決出來後 之後其他沒有按照此案處理?
: 四個問題
: 如果要這樣搞我可以接受 但是 版主請出來道歉 他執法不公
: 檢舉板17661 #1BEun8X0 (GossipPicket)
: 檢舉幾天了 都沒處理 這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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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3.50
※ 編輯: penlyly 來自: 140.109.213.50 (01/05 15:04)
※ 編輯: penlyly 來自: 140.109.213.50 (01/05 15:04)
推 hateOnas:請問補充的部分可以讓我轉到小組去嗎? 01/05 17:46
→ GeminiMan:已告知八卦板的板主群。 01/05 18:47
推 victoryss:自己瞎眼不看板規 被桶被列又愛該該叫 01/13 05:35
※ hateOnas:轉錄至看板 GossipPicket 03/01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