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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l8 被申訴人:Geminiman/l_talkandcna 事由 1.本人於3/12在八卦板上與一名版友AlanShore在推文中互酸
l8:我就在sxt56862下面推文 不是回他回誰阿 腦袋有洞想太多03/12 01:48
AlanShore:王部長是台南望族,天龍人? 拜託要酸也有點料吧...唉03/12 01:38
AlanShore:去查查王家背景好嗎? 天龍人? 18戰到頭暈了嗎?03/12 01:41
AlanShore:18坳得真辛苦,給你拍拍!! ^_<03/12 01:47
2.隔日八卦版主DDRMIX將本人水桶兩週,AlanShore僅判警告一次 3.本人於3/15在L_TalkandCha提出上訴,認為判決不符比例原則 4.Geminiman小組長於3/24日判決本人敗訴,本人不服,理由分述如下 小組長判決理由 二、使用者 l8 和 AlanShore 皆於推文中有互相挑釁之行為。板主 DDRMIX 判罰,判定其言語是否有構成言語侮辱之行為,而給予 水桶及警告之不同處分。 不服理由 1.比對雙方對話,本人不認為自己違反版規7的情節有比AlanShore嚴重, 無法理解為何被判的比對方重 。 2.八卦版規14對於警告的定義 在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時進行警告, 但此案的發生在於 AlanShore主動對本人挑釁,且 AlanShore 在八卦版 上是累犯,分別在 2009/05/28 被水桶兩週、2009/07/17 被水桶兩週 2009/08/09被水桶八週、2010/03/15被水桶十週,且全部是因為挑釁謾罵被水桶 前科累累,版主卻認定該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本人不服。 (本人早在判決前提出相關證據給版主參考,但完全不被採納) 申訴訴求 本人認為既然雙方都觸犯版規7,就應該受相同處罰 要警告就雙方一起警告 要水桶就雙方一起水桶 我無法接受主動挑釁且多次累犯的對方 受到的處罰比本人還輕 附件 證1 L_TalkandCha版申訴文 證2 與版主溝通信件 證3 GeminiMan小組長判決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0.30 ※ 編輯: l8 來自: 74.115.0.30 (03/25 00:40) ※ 編輯: l8 來自: 74.115.0.30 (03/25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