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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內容修正如下,同時原判決意檢附於文末。 對於前文判決部分內容為組務疏忽,非常抱歉,特此更正。 檢視小組長判決 一、使用者 LoveBeef 於 ask 板所張貼之兩篇文章,藉由修改文章,於 內文加註並公佈其它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屬累犯,依 ask 板之板規 第六條,予以劣退,並處以永久水桶。 二、檢舉案,idphobia 及 umineko 之推文,並未明顯公佈個人資料。 第一項 使用者在板規明文規範下 刻意使用隱匿之方法揭露他人私人資料 (包含姓名、學校資訊) 而在提出申訴時 對於板主所判決之違規部分卻刻意略而不提 所違規文章查知有二 板主以板規六進行處分 為按規章處分 其次 idphobia 及 umineko 經過審視 該情節之ID揭露 版主及小組長皆裁定未達公布他人隱私 → lightevbooks:***=*** → LoveBeef:*** = *** = 不管哪方板主皆以同等標準衡量 只要板主能維持一致標準於板務處理上 (非針對特殊使用者) 那麼組務認可板主的裁量 故本案維持小組長原判 補充:你的下一站在 Pttlaw d. 申訴案經群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 重複申訴已定讞之案件,視同影響看板秩序。 不要想說躲推文就沒事 一直在推文抗辯視同違反#1BDpnilk (About_Life) 2-d 再繼續 直接以影響看板秩序水桶處分 這是警告一次 全部推文備份後刪除 --------------------------------------------------以下文修正前之判決 檢視小組長判決 一、使用者 LoveBeef 於 ask 板所張貼之兩篇文章,藉由修改文章,於 內文加註並公佈其它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屬累犯,依 ask 板之板規 第六條,予以劣退,並處以永久水桶。 二、檢舉案,idphobia 及 umineko 之推文,並未明顯公佈個人資料。 第一項 使用者在板規明文規範下 刻意使用隱匿之方法揭露他人私人資料 (包含姓名、學校資訊) 而在提出申訴時 卻刻意略而不提 以不明確的申訴資訊意欲規避自己的違規行為 所違規文章查知有二 板主以板規六進行處分 為按規章處分 其次 idphobia 及 umineko 經過審視 該情節之ID揭露 版主及小組長皆裁定未達公布他人隱私 → lightevbooks:***=*** → LoveBeef:*** = *** = 不管哪方板主皆以同等標準衡量 只要板主能維持一致標準於板務處理上 (非針對特殊使用者) 那麼組務認可板主的裁量 故本案維持小組長原判 但同時警告申訴者 申訴行為時 選擇性的資訊提出亦等同於對於申訴案的造假 若有再犯 將嚴重處分 ※ 引述《LoveBeef (不好意思,)》之銘言: : 1.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申訴人 LoveBeef : 被申訴人 GeminiMan / L_LifeInfo : 2.被申訴之判決︰ask版版主 nadoka 不處理版務,劣文兩篇+永久水桶 : 3.不服理由︰ : <1>.我相信 GeminiMan 待在組務版的時間,絕對比我久更久. : 我相信 GeminiMan 絕對有看過 umineko 的推噓文. : umineko 的推噓文內容 有說道明顯公佈了什麼他人個人資料 : 我經過好多好多天才在組務版將此推噓文刪除 : (感覺 GeminiMan 的判決第二項像在睜眼說瞎話) : 所以 GeminiMan 宣判內容的第二項是錯的.(其宣判共兩項) : <2>.就算 GeminiMan 要硬扯他沒看到 umineko 的推噓文 : 和我回覆推噓文的內容 就亂判 : 要硬扯我沒附上 idphobia . umineko 始作俑者 : 先"明顯"推噓文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 根據ask版規 : 第十條 "無意回答" "極度不尊重發文者之行為,故限制之。" : "造成他人困擾。" : 第九條 : 九、禁止各種形式之鬧板。 : 包含惡意洗板、推文鬧板、惡意引戰均屬之。 : 鬧板文章全數劣退並水桶一個月以上。 : idphobia . umineko ...等人確實違反ask版規. : 但nadoka對於這些始作俑者都不處理. : <3>.我並不是累犯,請問 GeminiMan 累犯的定義是什麼? : 累犯是指 先前違反版規, 這次再違反版規,這才叫累犯. : 我是初犯,就被永久水桶,這是不當判決. : 應撤銷兩篇劣文和永久水桶. : 所以 GeminiMan 的宣判第一項是錯的. : (請問 GeminiMan 的宣判內容有哪一項是對的? 全錯!) : <4>.查 nadoka 永久水桶的"唯一"原因是 nadoka 認為我跟前人 : 同一人,沒有任何其他原因,所以就判我永久水桶, : 這實在是 nadoka 胡作非為, : nadoka 不適合當版主.應免職或罷免 nadoka, : 其實免職或罷免版主,對版主根本沒差. : 卻能使該版變得更好。 : <5>.查前人1並沒有違反版規,就被 nadoka 任意警告 : ( nadoka 只針對他文章) : <6>.查前人2.3在組務版申訴, GeminiMan 至今始終不宣判判決. : 致使 nadoka 不知自己錯, 就算 宣佈, : 我賭1000P, 憑 nadoka 那種資質, : nadoka 還是不知道自己哪裡錯, : 唯一途徑(唯一辦法)就是免職掉版主 nadoka. : ( GeminiMan 判決之每一句話,都被我否定) : <7>.查 nadoka 一直都不處理版務, : nadoka 只針對極少數版友在對付, : 其他版友違反版規, nadoka 一概都不管. : 這在組務版的申訴,我在下面說明. : (1)誠如我在 "4/04 □ [申訴] ask版版主 nadoka 不處理版務" 這篇所說的. : (2) nadoka 不當永久水桶+劣文兩篇 : (3)首先,前人的申訴是對的, nadoka 是錯的,(至今)還沒宣判也是錯的. : 其次,透漏個ptt(只有極少數人知道)的秘辛, : 就算是帳號部,他們對於多重帳號也是用猜的, : nadoka 如何斷定我就是他(或他們)? : 所以照(現行最近四月2日之)版規, : 頂多就是"水桶一週"才是,怎麼會是"永久水桶"? : 因為公佈"他人"資料是違反站規和目前ask版的版規, : 最主要的原因是nadoka不處理版務, : nadoka不處理版務,請問你(或小組長或裁判者)要是我, : 對於這些不當推噓文如何處理? 注意nadoka並不處理版務, : 我寄信給nadoka,nadoka並不處理,你要是我,如何處理這些不當推噓文? : 而nadoka一處理起來,就只針對我,那些始作傭者的都不管.不處理 : 所以才說 nadoka 極不適合當版主,應免職nadoka版主職務, : 並撤銷其無理 濫權 報復性的帳號查詢案. : 而且"可供辨識他人資訊者",我認為我寫得資訊是否是"可供辨識他人資訊者" : 可能應該都是個大問號,就是(版友我)是否違反版規,都還是個大問號! : 我若不公佈,恐怕idphobia和umineko..等,會違反版規更多. : (4)另外,nodako在其公告文說道"公布個人資料",但卻只說我, : 不處分其他那些率先"明顯"公佈(他人)個人資料的版友 : (5) nadoka 不處理版務,對於(明顯)違反版規者皆不處理, : (nadoka 只對付少數也許跟前人有關的版友) : 4.要求: : 1.撤銷永久水桶和兩篇劣文,因為 nadoka 無法證明我就是誰. : 況且前人的申訴,明顯是 nadoka 錯,但卻還沒宣判,原因為何? : 2.將違規版友 idphobia 和 umineko 處分. : 3.免職掉不適任版主 nadoka : nadoka不要再當版主(因其公報私仇, : 不處理版務,不遵照版規......等等) : (免職掉不適任版主 nadoka ,對 nadoka 根本沒差, : 對任何版主也一樣,卻能使該版更好) : 4.撤銷nadoka無理 濫權 報復性的帳號查詢案 : 5.叫 GeminiMan 趕快判前人2.3案 ※ 編輯: penlyly 來自: 124.11.67.212 (05/02 17:13)
LoveBeef:有夠爛的109群組長,竟把我的噓文全刪掉,有夠離譜的,第一 05/02 17:53
LoveBeef:次遇到,還是109的,還沒遇過這種人,第一次遇到. 05/02 17:54
LoveBeef:會刪我噓文的,penlyly是我玩ptt這麼久以來所遇到的第二個 05/02 18:13
LoveBeef:,但這種人為什麼能當群組長? 05/02 18:14
penlyly:因為不只會刪文 還會水桶唷 = =a 這麼想要進水桶? 05/02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