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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eph 信箱] 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標題: Re: 關於小組長職務執行情況 時間: Thu Apr 29 00:44:43 2010 ※ 引述《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請問您是否對於執行小組長之職務沒有任何失職的地方? : 是否能充分理解組規? : 請給於答覆 : 以便於我在在群組提出對你的申訴 這無關於我的判決 : 而是您可能失職 : 感謝 關於組規之部分。 一、 [公告] L_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 組規  第九條:[申訴之受理]   小組長對於本組之申訴案件,若當下即能判定(如明顯違規   、或板主明顯失當)將直接判定。   若該案無法立即判定,則由小組長推文告知,並信件通知當   事人,板主在通知後,必須於三天內於組務板上提出回應。   否則判決板友勝訴。 若小組長已從板務溝通信件紀錄已了解案情,並知曉板主判決理由, 及使用者辯駁之論點,即可直接判定。 若小組長從板務溝通信件紀錄,仍無法清楚得知板主判決之理由, 才由小組長推文告知,並信件通知當事人,板主在通知後,必須於 三天內於組務板上提出回應。 二、 目前正式群組之組規僅為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09 修訂版 [公告] 群組組務看板使用規則 為告知使用者文章類別之使用原則, 非正式之組規。 三、 你亦違反小組之組規規範。  第十二條:[判決結果]   各項申請案件,於判決結果發表後,給予鎖文處理。兩造皆   不得再繼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將給予刪除或劣退處分。   若當事人勝訴,則請板主對於當事人之水桶予以解除,劣文   則予以還原。然若板主對於小組長判決不服,可繼續上訴到   About_Life板處理。     若該板被告板主已離職,將提請其餘板主進行以上作業。   當事人無論因各種原因案件被駁回(如不符申訴基本規定、   明顯違規),皆不准對該案件繼續提出申訴,請繼續上訴到   About_Life板處理。 -- 十口心思,思君思國思社稷; 八目尚賞,賞花賞月賞豆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44.56 -- 要相信科學,不要相信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1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