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請案件注意事項:
a. 本站不受歡迎使用者/跳板使用者,以及使用分身提出之申訴案件概不受理
(#18_S43RG (About_Life))
先請帳號部協助確認,帳號部未確認前,申訴案之受理與否暫時保留。
※ 引述《LogicNihongo ()》之銘言:
: peter1082大量謾罵、侮辱、毀謗言詞,多項違規行為,
: 意圖亂板引戰,且始作俑者,竟然只輕判一支警告,
: 而我只不過出於自衛而反制回一句推文,竟也一支警告,
: 請問法律講求的比例原則何在?
: 尤其我不過在判決文下推文表達不同意見(當時並未「!」鎖文完成結案程序!)
: j3236494cg竟然惱羞成怒地重判我三個月水桶,
: 我講的那幾句平實的話有比peter1082大量謾罵、侮辱、毀謗等不堪言詞來得嚴重?
: 這又是什麼法律上的比例原則?
: 身為裁判官神聖職位的小組長,如果連這些基本的法律常識素養都缺乏,
: 請問板友如何能在法治的精神下要求公平的審判與權益的保障呢?
: 僅因不滿鄉民對其專業性嚴重不足的質疑,
: 就加入個人情緒而不合情理地羅織罪名嚴刑峻法伺候,
: 如此怎能勝任小組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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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6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