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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d (小海)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問題]關於新任看板管理人員報到與自介手續 時間 Thu Aug 2 15:57:28 2007 ┌─────────────────────────────────────┐ │ 文章代碼(AID): #16iOvh7J (About_Life) [ptt.cc] Re: [問題]關於新任看板管?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186041451.A.1D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2 元 │ └─────────────────────────────────────┘ 若依照現任實習小組長的裁量標準 其實我早就該被拔除板主沒錯 在三年多以前的回應就已經在生活群組務洩漏隱板資訊摟~~(證據如上) 如果連這種問題回答都可以被允許(連板名 版面位置在哪邊 跟管理人員 都說出來了) 那麼為什麼BM板內的問題這麼含蓄,就說我踩線.... 群組長要判決,應該也不該看一看申訴文就說 程序上沒問題,依小組長裁量就好 我就是不知道小組長的拔除我板主的裁量標準是用什麼心態來量刑??? 才過來申訴的.... 既然小組長已經被人申訴了,也要告訴人家規定的依據跟詳細裁量標準 連犯了"殺人罪"都會分是"過失致死"還是"蓄意犯罪" 兩者量刑標準也不一樣... 小組長自己立法兼司法,規定 判決都自己決定好 然後連解釋都不肯給,說個照規定來 那我還來申訴幹麻??? 這樣跟沒申訴一樣,乾脆直接駁回就好... 也該請被申訴人(小組長)解釋量刑標準,群組長了解後再判斷是否合宜 以前我在公開版面上回答這麼詳細什麼事情都沒有? 現在我只是在BM板上很含蓄提出問題 就被拔板主 你們這樣是否決前面的判斷摟??? 不過判決的群組長已經請辭...... 我是不知道另一位群組長願不願意繼續處理下去 -- 人的相聚別離往往存在著定數 越是想留住的情分,越是消逝得迅速!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命運 只是,命運怎麼就是愛捉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2.197 ※ 編輯: tsd 來自: 114.32.22.197 (07/07 06:04)
penlyly:你知道你違規了 你知道判決文不得回應 你都知道 07/07 08:51
penlyly:所以你決定無視規範...是這個意思嗎 囧 07/07 08:52
cutesakai:無視組規?! 那組規是寫好玩的給人家無視的嗎?? 07/07 08:57
cutesakai:那乾脆廢掉組規就好啦....這就可以盡情申訴(笑) 07/07 08:58
doze:不能做的事情就是不能做,不管你今天是否覺得受了委曲 07/07 09:03
doze:你也有明白自己有疏失,這樣的處分不也是剛好而已? 07/07 09:05
doze:規矩怎麼立就照規矩走,一翻兩瞪眼,沒得商量 07/07 09:06
QQGirl:每個酒駕的人都知道酒後不開車,但還是要開,出了事才哭哭 07/07 09:44
kissinwang:那這篇也是該依法處理不是嗎?似乎又有人失職了~科科 07/07 11:00
asd987:原來你對自己的含蓄的定義這麼寬廣呢 07/07 12:00
asd987:別人不小心說錯話就被你死咬著不放 真是標準的嚴人寬己 07/07 12:01
asd987:規定不得洩漏就不得洩漏 何必一直自掘墳墓呢 07/07 12:01
asd987:上訴 再鬧的人盡皆知就是你所謂的不在乎 只能說佩服啊! 07/07 12:26
victoryss:所以還是要爭嗎...XD 07/07 12:53
※ 編輯: tsd 來自: 114.32.22.197 (07/07 16:22)
cutesakai:修掉這句:我知道違反版規派絕不能回覆....有用嗎? 07/07 16:37
joh:我只能說不意外嗎? 當初他來選實習小組長的時候就被幹了 07/07 19:00
FFFFFFFF:真的不意外 任實習小組長期間順便空降自己當板主 07/07 19:05
FFFFFFFF:不過沒多少人知道吧( ̄‥a ̄) 07/07 19:05
FFFFFFFF:要不要順便查看看有沒有越權呢? 07/07 19:07
joh:反正有作什麼事情大家都清楚 07/07 19:51
hateOnas:其實啊 現在某小組長也有空降自己幫板主啊... XDDDD 07/07 22:46
hateOnas:這樣的話8F可以叫他自己辭職嗎 07/07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