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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icancancans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bonju2 三、申訴事由: 在政黑被人檢舉 本來就有回文答辯的權利 由來已久的傳統 說謊成性的bonju2 竟然枉顧事實 睜眼說瞎話 以此為由羅織罪名誣陷我水桶 剛上任板主 不思樹立公平公正的治板作風 以掃除政黑向來被批評嚴重護藍欺綠、雙重標準、不公不正的惡名 竟然變本加厲地用莫須有的罪名誣陷異議板友到這種程度 真的是可惡之至、可恥之極! 12.將個人恩怨帶入板上,發文與板面無關,作為爭吵之用, 先予以推文警告,再犯者給予水桶。 壹、政黑從來沒有一位板友因為回應檢舉文而該當該板規被水桶過, 請bonju2不要說謊成性! 貳、答辯檢舉文,絕對與板面相關,絕非個人恩怨,在政黑稀鬆平常, 縱有爭辯也是為案情所需,而絕非爭吵,請bonju2不要說謊成性! 參、沒有任何一個板主「推文」「警告」過我,程序根本完全不符, 即便為了要把前科牽拖進來好構陷我水桶,至少程序先「設計」好吧? (前科也確確實實是冤獄,詳見#1C9qyOiT[L_SecretGard]申訴文!) 判決必須根據事實證據,完全沒有「推文警告」的事實證據,如何成案? 更別說根本連警告都不該警告,我回文答辯完全沒有觸犯任何板規與判例! 請bonju2不要說謊成性! 四、檢附證據: #1CI60H03 (HatePolitics) 作者 bonju2 (這就是人生~)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icancancans請進 時間 Thu Jul 22 23:13:18 2010 ─────────────────────────────────────── #1CI5stFL 作者 icancancans (v^^v)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檢舉] #1CI4vU8Y icancancans 版規3-1 3-2 時間 Thu Jul 22 23:03:17 2010 ─────────────────────────────────────── ※ 引述《peter1082 (彼得蕉)》之銘言: icancancans:peter1082超挺貪腐國民黨的 ================================================================== 都直接點名id罵了 我直接點名「peter1082」的是他「超挺貪腐國民黨」 請問這句話關人身攻擊什麼事了? 請不要玩文字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237 ※ 編輯: icancancans 來自: 123.204.17.237 (07/22 23:04) 此篇文章違反板規2-12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2.將個人恩怨帶入板上,發文與板面無關,作為爭吵之用,先予以推文警告,再犯者 給予水桶。 因icancancans板友為初犯給予警告一次 查有一次前科 1. ◇ [公告]icancancans板友請進 bullsgogo [06/27/10] 根據板規2-1 7*2=14總共水桶14天 再次聲明 請板眾尊重板規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14.181 ※ 編輯: icancancans 來自: 123.204.100.115 (09/26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