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j3236494cg (茄子)》之銘言: : 一、本案申訴人請求組務認定過當,請求事項消滅駁回該申訴。 本人所有請求皆合於人情義理,更依據站務,甚至是「國法實務」! 絕無「過當」之處!請小組長勿為「不實」之陳述! 而本人所謂「撤銷本人『無理、非法』水桶」之請求, 當然包括共同構成「水桶」所必備的『判決』與「刑期」兩者,缺一不可! 查該「非法判決」並未撤銷,自無「請求事項消滅」的事實, 請小組長勿為「昧於事實」之陳述! 國家司法實務哪件冤獄可因受害之受刑人若服刑期滿,則不可請求原判決之實質平反? 請小組長勿為「脫離現實」之陳述! : (一)依據 #1ChAC5L2 (L_BoyMeetsGi) 組務僅撤銷 #1CeMDDfP (transgender) 處分案 :    ,若板主已解除相關水桶設定,已達組務之要求,組務並無要求 romacapri 應對 板主並非應組務要求才解除本人水桶,而是板主於期滿不得不解除本人水桶! : 申訴人有所補救或補償事項。 受害者是我,我要求小組長能有同理心進而要求板主對我補救與補償, 乃屬合理,更屬「合(判例)法」! : (二)組務亦認定 romacapri 板主並無失職事項,申訴人亦不得以此為由對板主強索 : Ptt幣作為所謂之精神補償。 板主未遵守「依法行政、罪刑法定」之民主法治原理, 硬要誣陷板友於冤獄,這樣還不算失職?也護航得太誇張了吧! 那小組長判他敗訴是判心酸的嗎? 板友依站務判例和平等原則要求比照冤獄賠償,這樣叫「強索」? 板主明顯昧法悖理,你卻不指責他「強入人罪」而嚴重失職,怎麼那麼奇怪啊? : 二、 #1BfQXvl7 (PttLaw) 函請 transgender 板主群參議,參議結果無需回報組務與申 :    訴人。 小組長這裡又搞錯了! 該判例是板主已經對原判決有做修正的動作,是受害人進而要求須重新公告才合理, 而最高行政法官也認同該見解! 我的案情則是,板主連修正原違法判決的基本職責都沒盡到!!! 請問小組長弄懂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20.162 ※ 編輯: SnowOfJune 來自: 123.204.120.162 (10/16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