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0806449:第二條第2點第2項的解釋 如果說連署時間還沒結束就可以 02/17 22:32
→ m0806449:卻可以開票是ok的 那以後就有的玩了 真的 尤其是碰到 02/17 22:34
→ m0806449:像原PO hateOnas 這麼會玩的人..... 02/17 22:35
→ hateOnas:最有名的例子是 政黑板版主罷免事件 根 搬家版版主事件 02/17 22:36
→ hateOnas:我只是提醒大家有這個可能性 結果..真的被實行了 02/17 22:49
推 springt:如果連署時間還沒結束就可以提出申請且以提出申請時的票數 02/18 09:38
→ springt:做為是否當選之依據 那連署時間形同虛設 乾脆不要設(或一 02/18 09:39
→ springt:律設為三天) 以免造成板友誤解 甚至被組務質疑算數能力 02/18 09:40
推 lfdfound:是否仿效運動群組待連署期滿才可申請 應比較符合連署意義 02/18 10:44
→ spock2230:因為目前有實際案例產生(見一樓),能否請群組長盡快做出 02/19 11:01
→ spock2230:解釋,以免造成更多爭議,多謝。 02/19 11:02
→ spock2230:若群組長因請假無法回應,是否該轉往其他板面處理? 02/19 11:06
→ hateOnas:沒有版面了吧 鄉民只能到 boardcourt 02/19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