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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之銘言: : 二、新增/刪除板主 : <新增板主> :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 2.若該板無板主,請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200/發表200,且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 請教群組長 如果有版主在連署四天後 連署票數符合上任標準 : 但是在連署結束時 連署票數不符合上任標準 那是以哪個時期的的票數計算? : 連署活動尚未結束 可以否定未來同意或反對的意見嗎? 可參考 #15Y1Vwk0 (L_RelaxEnjoy) 案例。 依照組規,連署時間滿三天,即可至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只要所提出之連署文,經組務審核後達到連署人數門檻,即可上任。 若使用者於提出申請後,修改轉貼之連署文,該連署情況恐就無法視為提交之證據。 故使用者若可將連署文轉錄至自己的信箱,再行轉錄至小組組務板, 提交申請程序上就無任何疑義。 若連署時間滿三天,提交之連署未過門檻,可繼續連署,重新轉錄連署文提出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57.97
ganbaday:簡單講 以轉貼時的為準,後來產生的反對意見就失效了這樣 03/14 19:41
hateOnas:不認同 該案例說只要補上ID就可以通過了 這...亂搞 03/14 19:47
m0806449:既然是這樣解釋 那hateonas你知道以後可以怎麼玩了吧!! 03/14 20:03
hateOnas:我不知道 請站內信提點我 03/14 22:25
spock2230:若要如此解釋 麻煩請修改板主連署中之連署期限 並在連署 03/14 22:33
spock2230:文中要求註明三天後之投票可能無效。 03/14 22:34
spock2230:(連署者三天後可提出申請 不代表組務一定要立刻通過 03/14 22:35
spock2230:在連署期限明文兩週的情況下 組務要提早宣告上任 就該 03/14 22:36
spock2230:承擔聯署期滿翻盤的風險才是) 03/14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