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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nbaday 信箱]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標題: Re: [公告] 水桶 時間: Wed Mar 9 16:57:50 2011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我開的警告是 : : 請你現其內與其他版主溝通討論 : : 看是要制定新規定還是什麼 : : 不要成其他版主以及板友困擾 : : 並沒有針對你沒有公告修改版規處理 : : 我也沒有跟你爭那些事實發生經過 : 上級命令會照辦,但與申訴並不牴觸。 : 1.關於上級命令,通告信已經寄給他們了 : 2.你的判決內容可不只有那樣,你對於事實經過仍有指述,這是不實言論。 : 我再次問你,溝通是否已經完成? 上級命令? 開警告的是我 不是他們 我是針對你無法溝通開警告 : : 看你要不要自己去跟版主溝通 : : 如果他們願意撤銷罷免 : : 不然你不去回應他們罷免你的那些理由 : : 等同你認同了他們講的話 : 他裏面說的內容都是重複的東西,我也都回答過了, : 況且,PTT的罷免規定本身就是論人頭多寡,而非論事,就算被罷免者有道理,一樣拔 : 況且,我說反對有用嗎? 對於事實真相的爭點,你根本就沒有想要就事論事的意思。 : anyway,我是個很重法治,就事論事的人 : 1.上級命令,我板務上一切照辦。 : 2.無理陳述,我上訴群組。 : 3.不實言論,法院對質。 : 這三件事各自獨立,都會執行。 無理陳述? 你覺得你的版物作風都沒有錯 沒有問題 歡迎去申訴 -- ★talkabout 水蜜桃姊姊 ._./ To talkabout: 我是小蜜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09.2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
ganbaday:證二 已經完成溝通程序 03/19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