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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nbaday 信箱] 作者: ganbaday (低調) 標題: Re: [公告] 水桶 時間: Wed Mar 9 17:04:29 2011 好吧 既然你下令了,我回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請在今晚12點前 : 組務版回應其他版主對你的控訴 : 我是針對罷免案一文 : 不管你之前有沒有說過了 : 只要人家來申訴 你就必須再說一次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上級命令會照辦,但與申訴並不牴觸。 : : 1.關於上級命令,通告信已經寄給他們了 : : 2.你的判決內容可不只有那樣,你對於事實經過仍有指述,這是不實言論。 : : 我再次問你,溝通是否已經完成? : : 他裏面說的內容都是重複的東西,我也都回答過了, : : 況且,PTT的罷免規定本身就是論人頭多寡,而非論事,就算被罷免者有道理,一樣拔 : : 況且,我說反對有用嗎? 對於事實真相的爭點,你根本就沒有想要就事論事的意思。 : : anyway,我是個很重法治,就事論事的人 : : 1.上級命令,我板務上一切照辦。 : : 2.無理陳述,我上訴群組。 : : 3.不實言論,法院對質。 : : 這三件事各自獨立,都會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
ganbaday:證9 17:04有回信 (17:01收的信) 03/30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