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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明明只是「修正」自己的推文,更從未承認「竄改」自己的推文! GeminiMan小組長為何要跟著政黑板主群一起加重誹謗我? 「竄改」一詞可是非常嚴重的負面評價與指控!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一、HatePolitics 板之板規。 : 9.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依〔證三〕:尤其是自行 刪除/竄改『修改時間紀錄』       更是不予允許 則本人遭控:(1)輕罪:修正自己推文       (2)重罪:修改時間紀錄(更是不予允許) 然〔證五〕:※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173.19 (09/12 21:31)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173.19 (09/12 21:34)       以上這個編輯紀錄若加以刪除 則不違反版規2-9 既然重罪都不成立了,輕罪更不可能成立啊! 你們權力者的邏輯怎麼老跟常人特別不同啊? 況且〔證五〕可是在SorrowFollow檢舉和政黑板主群同陣營的FranKang自白有同樣行為, 二十分鐘後迅速改變板規解釋的! → #1ERWXVwt (HatePolitics) 如此還不容易看出來政黑板主群就是因人設事、立場判案、護藍壓綠嗎? 同一條有爭議的板規,對藍的就可做有利解釋,對綠的就不行,這什麼鬼道理啊? : 二、檢視使用者 gaudete 所附之相關證據,使用者 gaudete 亦承認有竄改自身之 我哪字哪句承認有「竄改」自身之推文了?請舉證! : 推文。竄改推文,將使底下之回應推文,可能無所依歸,亦會讓論點失焦。故 : 板主群可依照板規,針對竄改推文者,予以處置。 同樣理由,若「主文」遭「文主」自身「竄改」, 『將使底下(後續)之回應推文(發文),可能無所依歸,亦會讓論點失焦』, 故板主群應該修改板規成「發文」者禁止「編輯」文章,犯之重罰! 甚至站方應該完全取消「文章編輯」功能才對啊!何以皆不為? 自己主文可竄改,自己推文卻不准修正,論點根本自相矛盾,到底是怎樣? 況且若前提錯誤了,承接的討論如何聚焦在正確的方向? 當然是發現錯誤就馬上修正文脈理路,難不成還將錯就錯啊? 組長身為仲裁者,本該公正持平,卻屢屢站在板主強權一方看事情,甚至不惜歪曲事理, 也不願對板友弱勢一方的冤屈去感同身受、理同心解,怎麼那麼奇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36
hateOnas:..... 11/29 07:40
a128a128:是不是都是同一個人啊= = 11/29 08:05
hateOnas:目前在這版指控GM無意義吧 要也是往上 我不會向他這樣做 11/29 08:08
FallRed:.... 11/29 10:27
ganbaday:這是小芬嗎? 用詞有點熟悉 12/01 00:20
GeminiMan:看板文章管理權之申訴僅至小組長層級。 12/02 23:37
※ 編輯: gaudete 來自: 61.230.0.58 (12/06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