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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有操作過這些系統,又略懂站規及一些程序,解答一下 : 1.小組長兼CCR版主,是否有官官相護之嫌? 依站規,組務有看板監督權,把自己掛上版主程序上沒有問題。 至於你的質疑。key個ID就掛名了,除了查屍體之外沒啥功用,官官相護是要護啥? 有人申訴有人檢舉,組長不翻回收桶採證是要怎麼審案子? 如果說是原本即為版主,那依站規須要迴避,以免球員兼裁判有瓜田李下之嫌, 但h某並非原屬兼任版主,而是組務監督掛ID,只是裁判而非球員,故此論述無理... 至於開設板務工作板,程序上也沒問題。 至於動機上,阿就鬧版了開個工作板來協調工作分配、個案討論不是理所當然? 這類任務性看板在PTT歷史上也從來沒有少過, 只是比站內信更方便的功能而已,真的要護航用站內信不是更好幹嘛開版... 講難聽點,這些動作根本無益於官官相護好嗎? 真的要護航根本不需要把自己ID掛上去,也不必開版,換個有理一點的論證吧 : 2.為什麼劣文間隔會如此的長? 講簡單點,你質疑他想秋後算帳是吧? 實際理由我不知道,不過程序上版主想經過討論後決議才動手是比較嚴謹的作法, 而無論如何1秒鐘或6天23小時時劣退,都是合乎程序的, 關鍵在於被劣退的文章是否確實違規才對吧! 違規的文章1秒劣退跟6天劣退有差嗎? 違規的遲早都一樣劣退,自刪也能補劣;反之沒違規的被劣錯也可以申訴還清白~ : 3.罷免案中版主請辭的合理性? 這點我之前已經論證過了,依程序是沒有違反規定,合理性群組長說了算, PTT裡面同樣情況的判例,組務禁止請辭者有之,組務同意請辭者也有之~ 誰對誰錯? 目前看來好像都沒錯,算是各組自治的情況 至於版主間的協調,不是對外窗口才有做事情的,協調分工是他們家的事情, 沒讓你看到不代表不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