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ateOnas (立志當眼線)》之銘言: : 申訴人 hateonas : 被 告 TaiwanPlaza / Geforce2GTS : 請 求 1.government罷免案無效 恢復nangang板板主職務 : 2.government一年內不可發起罷免 : 理 由 1.小組長已表明不願再接受本人對於此申訴案任何信件 : 不然就要到violation檢舉我妨礙正常使用 : 所以縱然發現新的事證,只能直接提起申訴不與小組長再次溝通 : 請群組務見諒 : 2.此案government從沒有申訴過hateonas 只有ETmiki有申訴hateonas及有判決 : #1ExomJIs (L_TaiwanPlaz) [公告] ETMiKi申訴pdca/hateOnas一案 裁判書 : 是故我認為該罷免案應該無效。 群組規範沒有提到罷免者必須是之前的申訴者 此程序沒問題 : 3.觀看government提出的罷免理由與ETMiKi申訴案完全沒有關係 : etmiki申訴案判決如下 : 「hateOnas板主警告一次。 : 但hateOnas板主在看到人肉搜索文時,第一時間沒有以板規一刪除來避免 : 後續失控之狀況,並推感謝您之推文,其作法不恰當。」 : government 罷免理由如下 : 「政府哥來幫大家主持公道 : 守法戰士跟a128a128 到處選板主 一個鼻孔出氣 : 組務板 小組長已經讓守法戰士hateOnas吃了警告 程序合法 : 墨守成規 又童心未泯的管板方式 南港板陷入死寂 : 希望大家用力支持 第一次看到板務方全部敗訴吃警告的」 : 根據群組務對群組規之補充解釋"該連署案申請原因應與組務申訴紀錄有所關 : 聯",故再次認為該罷免案應該無效 這是後來才解釋的 原則上應該是不溯及既往 按照當時的條文 這罷免案當時程序上沒有任何問題 應予以通過 群組規範若當初有明文規定 罷免理由與申訴理由需完全相關 提起罷免者必然會照申訴理由來提起罷免案 然因當時未明文規定 所以應不溯及既往才合理 : 4.本來認為government 的IP為140.112.24.71 與Fmei IP 140.112.24.67 : 短時間IP相近 應為同人使用multi-id 參加連署應該無效 : 但經詢問台大使用者 140.112.24.X 為台大vpn系統 : http://ccnet.ntu.edu.tw/vpn/install.html : 所以本人對於政大宿舍使用者能使用台大vpn無法表達任何意見 : 只能表達不解及遺憾。 : 本人一開始以為是使用者利用計中電腦教室參與連署故IP才會短時間內相近 : 故對與小組長於此部分無知爭執感到抱歉。 : 舉 證 : 1.最後一封小組長溝通信件 : 2.government 申訴文 : 3.government 判決文 : 4.ETmiki 申訴文 : 5.etmiki 判決文 : 6.罷免案審核申請文及罷免理由 : 7.小組長拔除版主公告文 : 8.按時間順序與小組長溝通信件群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19.212 ※ 編輯: Geforce2GTS 來自: 114.47.119.212 (12/30 22:26)
hateOnas:#1AkHVLOK (L_TalkandCha) 現任群組長當小組長時的認定 12/30 22:45
hateOnas:#1B-fZCFg (About_Life) 01/0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