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rs113355:喔 02/14 16:04
※ 編輯: mylife2001 來自: 122.117.235.100 (02/14 16:05)
→ TonyQ:你自己都說是「提醒」當然無須「受理」,受理只針對申訴案。 02/14 16:05
那所以小組長不執行自己的判決該如何懲處?
→ TonyQ:判決是不是可笑,現在是等群組長裁決,還輪不到你說話。 02/14 16:05
又輪得到你?
※ 編輯: mylife2001 來自: 122.117.235.100 (02/14 16:07)
推 hrs113355:他們 1/4 就回我了,你硬是要在那邊糾結扯東扯西 02/14 16:07
→ hrs113355:真是辛苦你了 02/14 16:08
1/4號回你 你2/14號才做出判決 辛苦你了喔
※ 編輯: mylife2001 來自: 122.117.235.100 (02/14 16:08)
→ TonyQ:我可沒對案情說什麼,只提醒你「程序」是等群組長回應而已。 02/14 16:08
SO?
※ 編輯: mylife2001 來自: 122.117.235.100 (02/14 16:09)
→ TonyQ:就等吧。 02/14 16:09
推 hateOnas:通常我會等小組長兩個星期 02/14 18:54
那堆雪崩判決都積一個月才在今天趕工的
※ 編輯: mylife2001 來自: 122.117.235.100 (02/14 22:21)
推 kudoshaki:提醒別人要等回應是用「輪不到你說話」喔? 02/15 12:10
→ kudoshaki:你真是我見過最有禮貌的人了 02/15 12:11
推 rocfrank:ccr之事 我本來只想爭取自己的權利 但後來看到東尼哥在 02/15 12:14
→ rocfrank:ccr板上那據理力爭的精神感動了 就好像看到溪中魚兒逆流 02/15 12:16
→ rocfrank:般 我就決定要向都尼哥學習說 深深影響我 一直到現在啊! 02/15 12:18
→ rocfrank:h小組長有個口頭禪:全案不得再上訴。 每個案子都如此耶! 02/15 12:21
→ rocfrank:我這個案子上訴到站務 都沒問題的 全案可以再上訴的 :P 02/15 12:22
→ mylife2001:東尼哥是很不可預測的 科科 02/15 12:48
→ TonyQ:@rocfrank 你有提案權力,反正仲裁單位覺得該受理就會受理, 02/15 12:59
→ TonyQ: 不受理就會駁回,只要符合程序就沒有不受理的理由啊。 02/15 12:59
→ TonyQ:不過全案不得上訴是針對特定申訴案,而非不能對他申訴吧。 02/15 13:01
→ TheCalmComes:「輪不到你說話」... 好大的官威呀! Q大人 02/15 13:01
→ TonyQ:看板文章管理權範圍內本來就不得上訴。 02/15 13:01
→ TonyQ:@TheCalmComes 好說好說,公堂之上大家都只是一介平民,所以 02/15 13:02
→ TonyQ: 你無憑無據要說我偏袒板務或組務我也不會說你抹黑的。 02/15 13:03
→ TheCalmComes:無言..我要強調好幾次我沒說你偏坦,我只說我的發現 02/15 13:28
→ long20201:還有luee的罷免案??有罷免案在身的版主不得請辭吧 02/15 14:22
→ long20201:居然會准她請辭??這是玩弄站規逃避規則嗎?? 02/15 14:23
→ long20201:照理說被罷免的版主不得請辭,否則提罷免就失去意義了 02/15 14:25
→ TonyQ:罷免案的議題已經結束了吧,不是同一個案子,參考 02/15 15:56
推 ganbaday:很多組長含GM在內,是習慣打好之後不馬上發,統一發文 02/16 08:36
→ TheCalmComes:所以h組長有可能早就打好,等GM通知了才一次發出? 02/16 10:51
推 kudoshaki:打好之後延遲40天後統一發會不會太久了一點? 02/16 10:55
→ TheCalmComes:用這種方式,如何證明他過去一個有沒有怠職? 02/16 10:57
→ TheCalmComes: 月 02/16 10:58
→ TheCalmComes:如果只有1件案子就算了,明明有一堆案子 02/16 10:59
→ ganbaday:沒有要證明的意思,只是提一下有這種情況,也不知原因, 02/17 16:41
→ ganbaday:往上到站長也有這習慣(ln),時間很密集不可能一天做的@@ 02/17 16:43
→ TheCalmComes:如果你沒有親眼看到他們處理,只能聽他們的片面之詞 02/17 16:54
→ TheCalmComes:所以個人覺得這不是一個好習慣,至少無法取信於人 02/17 16:55
→ TonyQ:好個片面之詞,你論點真是太能取信於人了。(笑) 02/18 00:05
→ bbbing:這種東西要怎麼讓你親眼看著處理,除了Ptt完全斷絕往來嗎 02/18 00:53
→ bbbing:取信於你有這麼重要,值得犧牲這麼大規模的通信自由? 02/18 00:55
→ mylife2001:我很好奇那些組長GM會不會那麼剛好就在自己上級發文督 02/18 02:13
→ mylife2001:促自己時又那麼剛好把自己先寫好的判決一次貼到板上去 02/18 02:14
→ TheCalmComes:要取信於人,就要提出積極證據過去1個月沒怠職 02/18 11:07
→ TheCalmComes:案件多最好了,1週po一件,沒人會說你怠職 02/18 11:08
→ TheCalmComes:不過群組本來就沒規定處理時限,只有群組長主觀認定 02/18 11:18
→ TheCalmComes:小組長如果3個月才po判決,只要群組長沒說話一樣沒事 02/18 11:19
→ TheCalmComes:"組長怠職"一詞,充其量就是使用者觀感問題 02/18 11:20
→ TheCalmComes:組長不在意使用者觀感,群組也冷處理的話,那也沒輒 02/18 11:22
→ bbbing:就說取信於你對小組長來說沒有任何意義可言 02/18 18:11
→ TheCalmComes:就說這是使用者觀感的問題,本來就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02/18 20:59
→ TheCalmComes:除非群組長對使用者有同理心才有意義 02/18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