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980:慢慢等吧,前面一堆案群組長還沒處理呢.. = = 03/30 00:16
→ l980:我只覺得怎麼可以要求別人做自己做不到的事呢? 03/30 00:19
推 rocfrank:未看先猜回應是:看板事務申訴僅至小組長層級。 03/30 00:26
→ tsd:板主對小組長判決不服,其實這例子不只你一個,之前還有南港板主 03/30 00:27
→ tsd:都沒人想想,為啥大家老會申訴某位小組長...因為一直惡搞 03/30 00:29
→ samallan:聽說下面有一篇置底文叫About_life 板規-20091227 03/30 00:30
→ samallan:聽說裡面第一條第二款准許就小組長判決提起上訴 03/30 00:31
→ tsd:好像都是申訴同,我最早申訴的,群組長還沒有給判決,耐心等吧!! 03/30 00:33
→ samallan:阿....兩個禮拜沒回應就再上訴啦,上面還有mousepad嘛 03/30 01:10
修改內文最後一段部分文字,闡明行為主體
※ 編輯: samallan 來自: 101.13.69.203 (03/30 01:42)
→ ganbaday:組務,可上訴群組,否則"板務"層級,群組長得不受理。 03/30 01:58
→ ganbaday:2010年站規>2009群組板規應無疑義。 03/30 01:59
→ hateOnas:2010 站規大於2009群組規 板務不能上訴到群組長 03/30 02:13
→ hateOnas:一件事歸一件事 我申訴小組長是組務 這是站規有規定 03/30 02:14
推 ganbaday:另外我看完該案,判決很合理阿,你的舉證並非沒有被採用 03/30 02:14
→ hateOnas:只能罷免解決了吧 不能申訴的 拍拍 03/30 02:16
推 ganbaday:而是新公告可沒有使舊公告失效,舊公告的確會造成誤解阿! 03/30 02:16
→ ganbaday:裡面"沒印贈品字樣都能賣"這條使人誤解的原因消滅。 03/30 02:18
推 Geforce2GTS:ganbaday說的就是我當初推文說的 前後公告根本無牴觸 03/30 02:18
→ ganbaday:我三個公告都看過了,真的會誤解為"沒印的就不屬於贈品" 03/30 02:19
→ Geforce2GTS:組務在審理案件 不會只站板主立場 使用者立場也會考慮 03/30 02:20
→ ganbaday:另外就算沒2010站規,要申訴也要先有溝通程序吧=_= 03/30 02:21
→ ganbaday:翻了所有證據,確實連溝通程序都沒做,當板主還不熟程序? 03/30 02:26
→ ganbaday:還在板上用公告表人,要論理可以理直氣壯,但回板上捏造 03/30 02:28
→ samallan:附件5,第114行到第118行 03/30 02:28
→ ganbaday:不實結論咬人,講好聽叫孩子氣,講難聽叫做誹謗 03/30 02:28
→ ganbaday:我看過了啦,就說2012年的公告不會使舊的公告失效阿 03/30 02:30
→ ganbaday:PTT無法測謊知動機,就算p某是找舊公告鑽漏洞也只能補洞 03/30 02:31
→ samallan:目前2-1.2b最後一行有修正為"尾牙獎品其他細部規定" 03/30 02:34
→ samallan:只是因為新板規是因應修正,並非原案件時狀態 03/30 02:35
→ samallan:所以附件6開頭有說明為舊版本,以免影響判決 03/30 02:36
→ samallan:抱歉,溝通程序有走,忘了附上 03/30 02:42
推 ganbaday:2010的公告本身邏輯就很不通,但無論如何還是個公告, 03/30 02:43
→ ganbaday:就當作是被前板主表到,那公告還是白紙黑字寫得很明白: 03/30 02:45
→ ganbaday:其(代名詞,依文意=贈品)未印有類"贈品"等字樣者,販售 03/30 02:46
→ ganbaday:金額上限約為市價8折,【即可】售賣於板上。我東看西看 03/30 02:47
→ ganbaday:N多遍,這條特別用代碼強調的【定義】根本就說可以賣=_= 03/30 02:48
→ ganbaday:邏輯:是贈品 && 沒印贈品字樣 && 低於八折 = 可賣 03/30 02:49
→ ganbaday:我不是因為都組長才護航,你可以拿那段紅字去BM板統計, 03/30 02:51
推 Geforce2GTS:I can't agree upstairs more. 03/30 02:51
→ ganbaday:看有多少板主不會一頭霧水(怎麼不能賣又能賣? 啥鬼?) 03/30 02:51
→ ganbaday:是我的話就【附7】該文解M砍掉,另外PO一篇簡單明瞭的 03/30 02:52
推 hateOnas:八年一讀? 03/30 02:53
→ ganbaday:(最弔詭的是2010還沒有尾牙規定,為啥會公八折能賣=_=) 03/30 02:53
→ samallan:所以其實最乾脆應該把板規裡那行定義引文刪掉? 03/30 02:56
→ samallan:刪掉之後便毫無疑問理應適用新公告? 03/30 02:57
→ samallan:抱歉,因為我十點還有體育課,且已連續兩天失眠,不能再 03/30 02:59
→ samallan:繼續熬夜硬撐,待課後再回來看後續 03/30 03:00
推 GeminiMan:看板事務申訴僅至小組長層級。 05/16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