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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小品集 小組事務板 板規 2012」 三、本組務板之文章分類、格式及相關規定: f.為養成板主要有自行前往組務板察看履行板主義務 申訴案發文時間算起三日內若未被組長退件應予以回文答覆(辯)。 三日內板主若未前來處理申訴案,組長才會回文並去信通知。 無視組長時間限定之板主,將依組規處分。 ==================================================================== 上述板規三-f寫得很清楚,就是在寫「版主的義務」。 那版主如何履行他應盡的義務? 就是應予以回文的方式,答覆(辯)申訴案。 板規三-f特地寫「應」予以回文答覆(辯), 而沒有寫「得」予以回文答覆(辯), 應字與得字的差別,本人想有基本的法律常識都知道, 本人不再贅述。板規三-f寫的既然是「應」字,就是在 說『回文答覆(辯)申訴文』是版主的義務,版主應該要 做、一定要做,不是可作可不做,更不是可以不做。 那回文答覆(辯)的對象是誰? 板規也寫得很清楚,回文要答覆亦要答辯答覆的對象當然是申訴人(即是本人), 答辯的對象則是裁判此申訴案的人(即是小組長), 換句話說,版主除了要以回文的方式,答覆申訴人 在申訴案所提的問題外,小組長裁判申訴案若有問 題,版主亦要以回文的方式,做出答辯。 明白地說,版主不只要對小組長的問題作出答辯, 亦要對申訴人的問題作出答覆。 http://goo.gl/szpnN 1.答覆 回答。如:「請你給我一個正確的答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f78:察看才是義務吧 06/25 17:08
ask1234:第一行是目的,第二行是達到第一行這個目的的方式。 06/25 17:12
f78:搞這麼久才發現這樣凹阿?我看還是發船票比較好 06/25 17:12
f78:這年頭自說自話的思惟不變,換再多ID還是都被打槍 06/25 17:13
ask1234:第三行是小組長監督的責任。 06/25 17:22
ask1234:第四行是版主未履行義務的處罰。 06/25 17:23
f78:我看看你還是直接罵"公然說謊"好了,常看到這種控訴 06/25 17:27
VOT1077:說在多 你還是自己解釋自己的想法而已 06/25 19:36
VOT1077:(攤手~) 反正我該說的都說了 你不接受 我只能說 抱歉 06/25 19:37
VOT1077:但你的想法 我只能尊重 但不能認同 所以 就這樣 不多說了 06/25 19:38
ssnlee:這種不甘願的怨氣還真的是滿好笑的... 06/25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