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teOnas:請問 該作者有在底下文章哪裡合理討論? 01/22 13:14
該作者為何需要參與討論? 重點是版眾有合理的討論,並無任何MRT版友
對該篇提出洗文行為。
→ hateOnas:板主需到帳號部回報 五個板都沒做 01/22 13:16
「疑似發生違規行為之看板板務人員和看板所屬組務人員」方可提出
以上這段,是版務人員認定後提出,我們組內版主並不認定該ID有洗文行文。
我也不認為該篇有疑似洗文行為。所以何需提出?
站方公告是"方可提出",而非"必須提出"。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37.108.87 (01/22 14:01)
推 hateOnas:我想你單看你的看板並不認為該篇有疑似洗文的行為 01/22 14:07
推 hateOnas:但是觀看此ID發文狀況 已符合蓄意利用他人著作增加文章數 01/22 14:08
→ hateOnas:拿你檢舉的rocfrank來說吧 單一跟全站來看就是不一樣 01/22 14:09
→ hateOnas:就全站來說 這種純發新聞 卻連連結也沒有 討論也沒有 01/22 14:09
→ hateOnas:的行為就是洗文了 板主群看單一 小組長還看單一? 01/22 14:10
rocfrank 與 luffyching 最大差異在於,rocfrank是同篇文章多板貼,因此我判定
有洗文嫌疑,依規定逕行至帳號部檢舉。不過luffyching並無同篇多貼行為,雖未
討論,在未違反各版規情況下,綜觀各版來看,我也不認定他是洗文。故不檢舉之。
→ hateOnas:luff事件 我向 五個小組 十二個看板 檢舉了 每個板主都說 01/22 14:11
→ hateOnas:在單一看板不算 那是要單一看板多篇文章才算就對了 01/22 14:12
推 hateOnas:方可提出 就是你們才可以提 你們不提 我依照該法第六條쀠 01/22 14:58
推 hateOnas:來檢舉怠職 成不成案我不知道 但是我不認為luff行為不算 01/22 14:59
→ hateOnas:洗文 01/22 14:59
推 cassine:該條文是說「可提出」,不提出又沒有違規 01/22 20:35
→ cassine:你要去檢舉是你的自由 01/22 20:37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114.37.108.87 (01/22 20:45)
推 rocfrank:你們討論我 有經過我同意嗎? =_= 01/22 21:23
推 Bignana:我贊成原po啊~有人的看到影就開槍了 01/28 12:31
推 livefishfish:最好的方法就是都加檢舉王黑名單 不讓他寄信就沒事了 01/28 21:47
推 hateOnas:樓上 你可以試試看 01/28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