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問題] 發起罷免連署為何不算程序進行中?
時間Fri Jul 12 17:21:44 2013
依照
● 2 5/21 GeminiMan R: [問題] 提出罷免申請就已經算是罷免聯署中了嗎?
┌─────────────────────────────────────┐
│ 文章代碼(AID):
#1HctrI0i (About_Life) [ptt.cc] Re: [問題] 提出罷免申請就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369144658.A.02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7 Ptt幣 │
└─────────────────────────────────────┘
提出罷免板主申請,即屬於罷免板主連署的第 0 項程序。
若未於組務板提出申訴,未經組務判決,經組務判決後超過七天等情形,
均屬於
程序不符 的案件,小組長可宣告一年內於群組內不得再發起罷免連署。
那 依照組規
<刪除板主>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於 lifenewboard 板逕行發起罷免板主聯署 為何不算 罷免版主連署的第0-1項程序
又沒有在組務板通知 也觸犯了
*[m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該看板及小組事
板,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依照組規第五點
5>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無效)或利用分身ID
發起連署,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
連署。
是否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提出任何罷免連署?
--
組規規定了 自願請辭跟非自願退位 那...diefishfish 算是哪一種呢 XDDD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
ˍ ╱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
▽ ◤
C ◢ ◣ ╭哞~~!!
by chen31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0.237
※ 編輯: hateOnas 來自: 114.45.10.237 (07/12 17:37)
推 GeminiMan:一、罷免連署案是由小組長審核,不是群組長,故未提交至 07/12 23:29
→ GeminiMan: 小組事務板,均不會作實質審核。 07/12 23:29
→ GeminiMan:二、板主任期制,板主交接程序,均視為板主自願離職。 07/12 23:30
推 Qoo666:GM組長會回文哩 快謝主隆恩一下 07/13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