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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mart1988 信箱]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標題: Re: [判決] insurance板 mcintyre v.s wangseja 時間: Mon Jul 7 01:09:54 2014 茲以本信作為溝通信件回覆暨對本案之說明。 ※ 引述《mcintyre (0+9+1+9+2+7+1+1+8+1)》之銘言: : 你好: : 對於再上訴,似乎要先跟您溝通 : 1.對於定義問題,在同篇文章之推文已經說明過,在水桶後也額外補充資料,如同 : 再來往之文章說過,角度不同甚至觀念不同而被水桶,在其他板真的是非常罕見 : (對於我來說,主因我常看的板不到10個) 這部分非組務判決之依據,主因在於該案並非檢舉人與板主之間產生爭議之文章, 因此即便檢舉人提出該文,亦不能作為證據之。 : 2.你判決主文也清楚說明"很多知識是透過討論得到的",如果按照W版主的邏輯, : 會被水桶的人應該更多,只因他是選擇性的處理,或著說是否有被檢舉,甚至, : 雖沒被檢舉,他認為錯的就是錯的 : 當初L板主自己管理保險板,怎麼都沒有這樣的問題? :  答案不就是W版主的問題嗎?他認為只要你要推文發文,資訊就要正確 : 正確與否有他決定,這樣不是非常的獨裁武斷嗎? 理論正確與否需有充足之資訊佐證,這點組務可以接受, 至於是否選擇性處理,這一點組務並未見到,亦無其他檢舉者檢舉之, 綜觀本案,板主提出之理論依據可站得住腳,並非憑空捏造, 既然板主自身也有做到推發文需有正確資訊做依歸,那麼組務亦認同板主作為, 另,該板有兩位板主,既然另一位板主並未表示當事板主過於獨裁, 那麼說是獨裁便不太妥當。 : 3.對於口出惡言甚至有毀謗之一事,你卻忽略不看 : 請麻煩對於以上三點提出你的看法,另外也有其他鄉民告知說也有透過你 : 了解此事,但我好奇的是你的立場應該是站在中立而不是中庸 : 謝謝! 您所提出的惡言言論來自於臉書,組務無權管制站外之言論, 非批踢踢站內之文章本就無法作為證據使用,並非組務刻意忽略。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申訴案由:6/26 mcintyre □ [申訴] 不服insurance版 wangseja之水桶判決 : : 申訴人:wangseja : : 被申訴人:wangseja : :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處分 : : ========================================================================= : : 判決結果: : :   申訴駁回。 : : ========================================================================= : : 判決主文: : :   組務尊重板主治板模式,此乃看板自治權之一,不過組務也有些話想說, : :   在一個自由討論平台的環境下,如此森嚴之發推文規定是否妥當,應該深思, : :   人非聖賢,推一句文只需不到一分,然而查詢那龐大資料可能續耗費數時, : :   很多知識是透過討論得到的。 : :   板主在推文自身期望的板風同時,也請不要忽視少數使用者之聲音與心情。 : :   本案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33.1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36.228.233.130), 07/07/2014 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