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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id1121 (小雞雞 2.0)
標題: Re: [申訴] Gossiping未處理檢舉案(eiw123)
時間: Mon Jun 22 08:10:59 2015
本人主張申訴案件符合程序。
如果,你沒有這樣的共識,我要申訴。
請你重審本人之案件。
若沒有共識,我要申訴。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引述《quid1121 (小雞雞 2.0)》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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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章代碼(AID): #1LXmaCr3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Gossiping未?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34913036.A.D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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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本人認為該案件符合程序,請問你要不要重審?
: : 如果你堅持原判決,本人可否提出申訴
: Dear quid1121:
: 感謝您的來信詢問。
: 申訴管道流程為板務→組務,故才於組規明訂需「溝通信件記錄」,
: 看板還有其他申訴流程未完備時,應依該板規所訂流程為主,
: 當所有流程皆不符申訴人要求時,才向上申訴。
: GossipPicket板規,已明訂「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 所以,申訴者應先跑完板務方面的申訴流程,申訴流程未果,才得向上提出。
: 換個角度來說,當您提出申訴案時,一方面未符合GossipPicket板規,
: 一方面組務詢問板務時,板務也能依此板規回應組務,
: 故還是需請申訴人回補完相關程序,程序完備後板主如未處理,
: 組務即會受理申訴,申訴案件再跑才會快,謝謝
: 以上,
: 敬祝: 心 怡
: gun5566 @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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