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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quid1121 信箱] 作者: quid1121 (小雞雞 2.0) 標題: Re: [申訴] Gossiping未處理檢舉案(eiw123) 時間: Mon Jun 22 08:10:59 2015 本人主張申訴案件符合程序。 如果,你沒有這樣的共識,我要申訴。 請你重審本人之案件。 若沒有共識,我要申訴。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引述《quid1121 (小雞雞 2.0)》之銘言: : : ┌─────────────────────────────────────┐ : : │ 文章代碼(AID): #1LXmaCr3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Gossiping未?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34913036.A.D4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1 Ptt幣 │ : : └─────────────────────────────────────┘ : : 本人認為該案件符合程序,請問你要不要重審? : : 如果你堅持原判決,本人可否提出申訴 : Dear quid1121: : 感謝您的來信詢問。 : 申訴管道流程為板務→組務,故才於組規明訂需「溝通信件記錄」, : 看板還有其他申訴流程未完備時,應依該板規所訂流程為主, : 當所有流程皆不符申訴人要求時,才向上申訴。 : GossipPicket板規,已明訂「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 所以,申訴者應先跑完板務方面的申訴流程,申訴流程未果,才得向上提出。 : 換個角度來說,當您提出申訴案時,一方面未符合GossipPicket板規, : 一方面組務詢問板務時,板務也能依此板規回應組務, : 故還是需請申訴人回補完相關程序,程序完備後板主如未處理, : 組務即會受理申訴,申訴案件再跑才會快,謝謝 : 以上, : 敬祝: 心 怡 : gun5566 @ L_TalkandCh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5.19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uid1121 (223.138.229.213), 06/23/2015 08: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