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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標題: Re: 不服 mentalk 未達標準 時間: Fri Sep 18 11:17:42 2015 Dear hateOnas: 這... 您的標準怎麼一直變? 哪有人找不到公告就變說法的啦 = =" 這樣有種硬要強制入罪的感覺,對於騷擾的部份,我標準還是一樣, 只有2次,未達標準,謝謝。 還是有其他事證? gun5566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上面的先說不說,你所謂的「一次」有辦法提供一下公告嗎? : : 因為我不記得有一次這件事耶。 : 我看了公告 : > 2 6/02 a22511497 □ [附1] 申訴MenTalk(zoeforce)水桶案 : ┌─────────────────────────────────────┐ : │ 文章代碼(AID): #1LRQ23iK (L_TalkandCha) [ptt.cc] [附1] 申訴MenTalk(zoefo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33247875.A.B14.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經原po於文章內列為不歡迎對象,依然繼續推噓文。) : 原來要像那次這麼多次才算騷擾喔.. : 他已經犯過一次了 還要像以前這樣才算騷擾? : 還是不服 請判定騷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159.5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42.66.187.137), 09/21/2015 02: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