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標題: Re: 不服 mentalk 未達標準
時間: Fri Sep 18 11:24:46 2015
DeAr hateOnas:
一起吧!
那個... 可以的話,小的有一個要求 = ="
這三案寫在同一筆申訴文內,板面不要洗這麼大,
會造成其他人不方便閱讀,謝謝。
gun5566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Dear hateOnas:
: : 這... 您的標準怎麼一直變?
: : 哪有人找不到公告就變說法的啦 = ="
: : 這樣有種硬要強制入罪的感覺,對於騷擾的部份,我標準還是一樣,
: : 只有2次,未達標準,謝謝。
: : 還是有其他事證?
: : gun5566
: 不 我的標準是 我已經宣告不喜歡她推文 他有推文就是騷擾
: 他可以回文
: 不是什麼只有兩次 未達標準
: 請問要幾次才算騷擾?
: 我一開始說 以前一次就判定騷擾 所以我就是認為這是標準啊
: 所以我meimei的要等三天才能申訴 還是一起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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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hateOnas (42.66.187.137), 09/21/2015 02: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