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rbigbird 信箱]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標題: Re: 退回文章((末溝通逕行檢舉劣退水桶) <Drbigbird>)[檢舉] obov
時間: Sat Nov 21 23:16:13 2015
你這案簡單說,你太急了
然後重點來了,你檢舉他,你也沒附上完整的資料
請問你檢舉他違反那條規定?
※ 引述《Drbigbird (大鳥博士)》之銘言:
: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 你寄信給他72小時了嗎?
: : 如果你覺得你有理,請去群組申訴謝謝
: : 你要鬥他,就去找出PTT的規定他違反那條,不然小組就是依規定辦理
: 72小時了阿!!!!!!! 你寫的組規有漏洞是你的問題
: 你組規的確是寫
: 十三、依群組長要求增訂板主與使用者的溝通時限
: 1.使用者寄信給版主,版主最後一次上站72小時內應回應
: 11/06 -11/21 超過72小時沒有很難理解吧?
: 組規只要求 使用者要有寄信給版主的動作沒說哪時候或是什麼時間點之前要寄
: 我有寄 且符合 組規 後半段 72小時內無回應的要求阿
: 11/06-11/21 的確是超過72小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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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偶爾聽到周圍有人喊你的名字,你到處張望卻找不到人?
有沒有想過,這其實是你的朋友和家人在試圖喚醒意外後昏迷的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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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rbigbird (203.187.38.203), 11/22/2015 0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