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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 標題: 不服 未達 酸人 挑釁引戰判決 時間: Mon Nov 23 11:08:39 2015 小組長好 我檢舉的 ┌─────────────────────────────────────┐ │ 文章代碼(AID): #1MKdFxiG (L_TalkandCha) [ptt.cc] Re: [檢舉] Imeow5566 po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8244219.A.B1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4 Ptt幣 │ └─────────────────────────────────────┘ > 12669 S 511/23 hateOnas R: [檢舉] Imeow5566 poppylove mapxu664 你判定沒有 人身攻擊 但是我還是有檢舉 酸人 挑釁 引戰 這些也都是不符標準嗎 ? 為什麼這樣不是酸人 挑釁引戰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0.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114.45.17.180), 12/03/2015 18: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