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kWhat: 政黑版規三-1的要件是:言詞侮辱、威脅、謾罵、引戰。 01/01 00:59
→ AskWhat: 全文不帶一個髒字,若能算是違反政黑版規三-1,我看板上 01/01 01:00
→ AskWhat: 很多版友互相嘲諷、挖苦的言詞,可能都符合這標準,將來 01/01 01:01
→ AskWhat: 會掀起另一波檢舉戰啊!! 01/01 01:01
→ HellKitty: 主要是外省人一詞,非政治族群 01/01 02:13
HellKitty是原檢舉人
→ AskWhat: 非政治族群+言詞侮辱、威脅、謾罵、引戰 => 構成違規。 01/01 02:19
→ AskWhat: 而該案是怎樣言詞侮辱、威脅、謾罵、引戰外省人了? 01/01 02:20
推 DICB: 這篇老實說 在我認為桶的太勉強了! 沒有謾罵成份.只是卡到 01/01 02:36
→ DICB: 非政治族群,可是非政治族群又要怎樣區分政治族群還是非政治 01/01 02:36
→ DICB: 族群? 01/01 02:36
推 HellKitty: 他如果用統派外省人就是政治族群,用統派、外省人就是 01/01 02:37
→ HellKitty: 非政治族群 01/01 02:37
推 DICB: 如果用嚴格的政治族群來說,那麼只能政黨.政治人物而已,那 01/01 02:39
→ DICB: 麼如果是鍋台銘.商總這些該怎麼算?還有電視上政論節目的主 01/01 02:39
→ DICB: 持人又該怎麼算? 01/01 02:39
推 HellKitty: 外省人被獨裁統治迫害的比本省人多太多了,沒必要把整 01/01 02:39
→ HellKitty: 個外省人族群歸類進到獨裁統治的圈子中 01/01 02:39
→ DICB: 所以真的桶的太勉強了! 01/01 02:39
推 HellKitty: 我覺得不勉強,一個月很便宜啦 01/01 02:41
推 DICB: 問題是!如果這樣未來政治節目上主持人也非政治人物.或任何 01/01 02:41
→ DICB: 政黨的人,這樣就很難區分了! 01/01 02:41
→ DICB: 我覺得真的太勉強了! 01/01 02:42
推 HellKitty: 那你就別用範圍那麼大的族群詞彙囉,精細一點 01/01 02:43
→ DICB: 如果這樣的話!今天也有一篇說政治節目的主持人,那麼也就會 01/01 02:43
→ DICB: 入桶了!這樣真的桶的太過勉強了! 01/01 02:43
→ HellKitty: 對個人應由該人檢舉,對族群則是人人可檢舉 01/01 02:44
推 DICB: 那麼政治節目主持人又該誰檢舉? 01/01 02:46
→ HellKitty: 主持人自己上來檢舉 01/01 02:48
→ DICB: ㄜ!!主持人自己上來檢舉..... 01/01 02:49
→ DICB: 這真的有點...勉強別人了 01/01 02:49
→ HellKitty: 多看點版主判例吧 01/01 02:50
推 AskWhat: 外省人是非政治族群,沒有爭議; 01/01 03:32
→ AskWhat: 有爭議的是有無達到 言詞侮辱、威脅、謾罵、引戰 的標準. 01/01 03:33
推 Neptunium: 意見:同意原po意見,支持改判 01/01 03:47
推 HellKitty: N大 我不支持 01/01 04:08
推 slcgboy: N版主意見已經出來 認為已經受理重審 01/01 04:27
→ HellKitty: 他一個人意見就算數? 01/01 04:29
推 slcgboy: 我重新審閱被告全文 族群的稱謂不精確 但是這不構成違規 01/01 04:30
推 slcgboy: 綠色恐怖 不屬於侮辱、威脅 但是也會依照使用方式變化 01/01 04:31
推 slcgboy: 而全文中綠色恐怖作為敘述"外省人"稱呼現在執政政府 01/01 04:32
推 slcgboy: 全文為敘述使用稱呼 所以我要更正稱謂受體與稱謂方向性 01/01 04:34
推 slcgboy: 意見: 同意改判 01/01 04:36
推 HellKitty: 我請教兩位,外省人何辜,為何要對獨裁統治反省呢? 01/01 04:40
→ HellKitty: 不是所有外省人都支持獨裁統治的,這讓整個族群罵下去 01/01 04:41
→ HellKitty: ,欠缺公道 01/01 04:41
→ HellKitty: 白色恐怖是國民黨造成的獨裁悲劇;但是國民黨、外省人 01/01 04:42
→ HellKitty: 不反省 01/01 04:42
→ HellKitty: 這段話把外省族群抹黑成白色恐怖的兇手,但是白色恐怖 01/01 04:43
→ HellKitty: 中也有許多外省人受害啊 01/01 04:43
→ HellKitty: 為何要把白色恐怖和外省人劃上等號?這確實對非政治族 01/01 04:44
→ HellKitty: 群有抹黑攻擊之行為 01/01 04:44
推 slcgboy: 這樣吧 照我們這樣二分法 外省人就是一個"灰色"的概念 01/01 04:46
→ slcgboy: 同時包含了黑色與白色 你認為他不該用灰色把白色的包裹 01/01 04:46
→ slcgboy: 但是黑色也是存在的阿 也就是這個問題應該只是灰改黑 01/01 04:47
推 HellKitty: 如果是灰色,硬說他是黑色,不妥 01/01 04:47
推 slcgboy: 然後如果有哪個黃復興黨部 或是某些國民黨員跳出來說 01/01 04:47
→ slcgboy: 他們國民黨上上下下都是白的 好人好事代表忠勇衛國 01/01 04:48
推 HellKitty: 如果他今天說國民黨的外省人那我沒意見,但是他說國民 01/01 04:49
→ HellKitty: 黨、外省人,這種語意我認為是損害外省族群之名譽 01/01 04:49
→ slcgboy: 那你上面的國民黨等於黑色的 要如何解說呢? 01/01 04:49
→ HellKitty: 戒嚴時期國民黨沒有本省人??黨外人士也有外省人啊 01/01 04:49
→ slcgboy: 蔣介石是黑的 蔣經國是黑的 郝柏村是黑的 01/01 04:51
推 HellKitty: 李敖當時就是黨外人士 01/01 04:52
→ HellKitty: 所以把整個外省族群和白色恐怖加害者劃上等號,並不適 01/01 04:53
→ HellKitty: 當 01/01 04:53
推 slcgboy: "綠色恐怖"有沒有人喊? 有 我們在這定義成外省人當中黑色 01/01 04:53
推 slcgboy: 所以罵人的時候 就不能講"外省人" 因為包含到白色的? 01/01 04:54
→ HellKitty: 你去查澎湖七一三事件 01/01 04:54
推 slcgboy: 713我知道阿 我還是殘餘學生到台灣改組的學校畢業的 01/01 04:56
推 HellKitty: 他們是外省人吧,受害人為何也要道歉負責? 01/01 04:56
→ slcgboy: 執行命令的士兵 難道就是100%國民黨員? 01/01 04:56
→ HellKitty: 所以白色恐怖到受害人並沒有分本省外省,只有分支持獨 01/01 04:57
→ HellKitty: 裁和反對獨裁而已 01/01 04:57
→ HellKitty: 你要從受害人的角度去看 01/01 04:58
推 slcgboy: 差點搞混了 713不是台灣白色恐怖一部分 是國家獨裁暴力 01/01 04:59
推 HellKitty: 白色恐怖也有不少本省人是加害人,公報私仇的行為喔 01/01 04:59
→ HellKitty: 白色恐怖不就是國家獨裁暴力嗎? 01/01 05:00
推 HellKitty: 其實白色恐怖在國民黨來台灣前,大陸就發生了 01/01 06:00
推 HellKitty: 況且,文章格式不符合版規,版主不應該受理 01/01 06:06
→ geordie: 等等,中國跟台灣的白恐會一樣?,還有,中國啥時有白恐 01/01 10:43
→ geordie: ? 01/01 10:43
推 geordie: 本外省組群的定義根據維基的定義是1945左右來做區別 01/01 10:48
推 yevvi: 被水桶只是剛好,不然一天到晚走灰色地帶一直想躲 01/01 16:37
→ yevvi: 此風不可長 01/01 16:38
※ 編輯: oftisa (111.184.154.178), 01/01/2017 16:45:08
→ Miule: 白色恐怖本來是指美國的麥卡錫主義,現在是泛指自己政府 01/01 20:36
→ Miule: 迫害自己人民的事情,和那個政府所屬的陣營無關 01/01 20:37
→ Miule: 本來這個名詞是用來相對於紅色恐怖的 01/01 20:37
推 Neptunium: 由於以有兩版主支持改變判決,故宣布oftisa解除水桶。 01/02 21:44
推 Neptunium: 結案 01/02 21:44
推 HellKitty: 根本亂來,格式不對一開始就不可以受理 01/02 21:47
→ HellKitty: 板主說改變判決不見得是解除水桶 01/02 21:47
推 kim: 本人先取消結案 本人意見仍是oftisa應被判處水桶 01/08 21:58
→ kim: 理由是 我認為外省人還是不能算是政治族群 01/08 21:59
→ kim: 所謂政治族群 意思是有相同的政治立場/政策立場/政治行為 01/08 22:00
→ kim: 的一群人 01/08 22:00
→ kim: 你在文章內容提到【外省人不反省】 這太開地圖炮了 01/08 22:01
→ kim: 如果你把範圍定的比較窄,例如【有些靠著國民黨而享受更多 01/08 22:02
→ kim: 資源,卻嘲笑台灣的外省人】 那我就認為oftisa你沒犯規 01/08 22:03
→ kim: 因此,本人意見是:犯規! 01/08 22:03
推 kim: 至於N大和S大 兩位有沒有要更換判決意見? 01/08 22:04
推 kim: 如果N大和S大還沒想法要表示什麼意見 重審就暫時視為未翻盤 01/08 22:07
→ kim: 說錯 要請S大重新表示意見(N大是未被停權者 意見已屬有效) 01/08 22:09
→ kim: 在S大重新表示意見以前 就視為重審未翻盤 要先請oftisa 01/08 22:09
→ kim: 再行入桶 01/08 22:10
推 slcgboy: 審理意見: 同意改判 01/08 23:56
推 HellKitty: 結果呢,未確定翻盤前先解除水桶,這樣對嗎? 01/09 23:03
推 HellKitty: 且1/1日,s版主出桶了嗎?,為什麼他可以比kim早出來 01/09 23:06
→ HellKitty: 表示可否解除水桶的意見? 01/09 23:06
推 HellKitty: 我記得s的12/10水桶一個月 01/09 23:07
推 kim: 由於太多檢舉文 導致我要重複將S大入桶、出桶、入桶 01/10 00:00
→ kim: 不斷循環 因此我請S大自律 除非有我和N大不一致的狀況 01/10 00:01
→ kim: 否則S大不能出面判決 然後就不再將S大入桶 01/10 00:02
→ kim: 對了 HellKitty之前你說過 既然嫌麻煩就不要當板主 01/10 00:02
→ kim: 那我就在此告訴你,下一任板主我不會再爭取連任 01/10 00:02
→ kim: 你高興就去選吧!但這一任我不會因為嫌麻煩就請辭 01/10 00:04
→ kim: 如果每個板主都被亂一亂,受不了就請辭,那豈不是著你們的道? 01/10 00:04
推 HellKitty: 問題是s大不自律,竟然在kim表示意見之前作出接觸水桶 01/10 00:06
→ HellKitty: 決議,1月5日s應該仍在水桶期間吧 01/10 00:06
推 kim: 只是,S大請你重新發表意見,你在1/9之後的意見才比較沒爭議 01/10 00:06
推 HellKitty: kim請你解釋,為何s可以在你尚未發表意見之前與n達成決 01/10 00:09
→ HellKitty: 議,解除o的水桶? 01/10 00:09
推 HellKitty: 問題是n版主在1月2日oftisa解除水桶公告就發了,k版主 01/10 00:13
→ HellKitty: 還沒表示意見,在水桶中的s版主就和n作出解除水桶決議 01/10 00:13
→ HellKitty: ,感覺s被水桶跟沒有一樣 01/10 00:13
推 HellKitty: 難道為了對付本貓,版主群就算違背程序也無妨? 01/10 00:15
推 HellKitty: 所以1月2日並未達成解除水桶的決議,但n版主趕緊公告of 01/10 00:17
→ HellKitty: tisa解除水桶??這根本就是不顧程序正義的行為 01/10 00:17
推 HellKitty: 1/2-1/8間,解除水桶處分是違規處分,版主應公告oftisa 01/10 00:25
→ HellKitty: 立即回到水桶,並且要另外補6天水桶未執行之處分 01/10 00:25
推 HellKitty: kim,你說著了我們的道是甚麼意思?你要堅持作完我給妳 01/10 00:28
→ HellKitty: 肯定,但是你摸這自己的良心想想,此案S和N的處置對嗎 01/10 00:28
→ HellKitty: ? 01/10 00:28
推 slcgboy: 政黑跟政檢是在那時候一起水桶的 政檢因為K跟N判決衝突 01/10 09:05
推 slcgboy: 才出來審的 重審意見是因該前案而延伸 執行出桶不是我 01/10 09:07
推 HellKitty: s的意思是,n未經kim版主決議就擅自放oftisa水桶?;然 01/10 09:34
→ HellKitty: 知道有問題仍,kim都說應先恢復水桶狀態,N仍然裝作沒 01/10 09:34
→ HellKitty: 事? 01/10 09:34
→ HellKitty: 那s你可以作的事情就是先把o公告回覆水桶,在重新審議 01/10 09:35
→ HellKitty: ,這樣才符合程序正義 01/10 09:35
推 slcgboy: 那樣更麻煩 因為受理不是我 直接由我更改也很不妥 01/10 09:43
→ HellKitty: 你可以彌補N版主缺失的作法 就是公告oftisa回復水桶 01/10 09:55
→ HellKitty: 不然說真的這個版也沒必要三個版主了 N一個人當就好了 01/10 09:56
→ HellKitty: N不用尊重其他版主的看法 要解水桶就解水桶 合議制假的 01/1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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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oetze (36.238.205.143), 01/13/2017 17: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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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oetze (218.164.79.27), 02/08/2017 12: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