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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IFF 信箱] 作者: RIFF ( 胡不歸 ) 標題: Re: 退回文章(手動置底)Re: [爆卦] 台北狗都市: 通報 前北市議員 何 時間: Fri Feb 1 19:42:31 2019 你好 我想討論關於這次水桶: 首先: '這不是手動置底,因為每次repost都有新事證-狗再次出現' 舉個例子: 太陽花我記得也一直有人POST:現場須要XX物資、 或便當已經夠多了,不用再送進來之類的 這些太陽花文章並沒有被水桶,因為有新事證 所謂的手動置底,應該是指沒有新事證 如果您要把這類新事證,規定只能POST一次,那可能會產生一種情況: '太陽花不能繼續通報現場的情況。' 請您再次思考您執法的標準。 ---------------------------------------- 其次,或許您對POST新事證的'格式'有想法、或誤會。 但是我必須說:我已經盡量把文章的格式給整理簡潔了。 以我文章為例: 除我第一次通報外 假設我不用REPOST這功能, 我的第二次到第十次通報若是簡單地縮為30字:'某地方又出現狗...很危險...blabla' 這樣會造成文意表達不清。 因為我的文章想指出的是:狗問題很普遍,但完全無法可管,申告所有管道多次都無用 如果只簡化為30字,則無法精確表達'申告所有管道多次都無用' 只有積累REPOST,才能'精準表達這個社會體制的失能' 此外,我目前還有持續地向何志偉之外的人/單位 聯繫。 並預備將來他們如果處理不好,我接著REPOST 補述在我這文章裡。 這是一個長期持續處理的過程。 請您再次思考:是不是 板上不能繼續回報前文後來接著的過程? ------------------------------------------- 其三,我想談台灣與德日這類國家的差別: 在別的守秩序的國家,這樣的狗危害交通問題 卻長期通報又無法解決-這是難以想像的 很多外國人來台灣,會批評狗的問題。(您若GOOGLE可知) 而我這樣的文章,若是POST在日本之類守秩序的國家,猜想會得到很多支持。 板友批評政府公職人員的 會佔絕大多數--而非批評我。 我國因為長期的狗問題, 而形成病態的慣性思考:好像板友不想聽到太多這種通報消息。 然後非要等到有狗咬傷(死)人的新聞了,板友才在罵狗主。 這是很奇怪的 我想指出的是:台灣狗問題,有結構性的慣性問題。 而這個慣性,使得我的文章在板上顯得突兀--但這並不代表我是錯的。 請您思考:您的判決,是不是強化了這個慣性結構--並使台灣離日本之類的 守秩序的國家 越來越遠? 並遠離了普世價值? ---------------------------------------------- 其四,我想談具體這地方的危險性,與通報的必要性: 這是一個單行道-只有一個車道、路很窄。 行人與單車騎士須要靠邊走。 而且是下坡路段。且常有沙石車或水泥攪拌車通過。 然後路邊有個停車場,場內有草叢等狗藏匿處。 當行人或騎士經過,狗(一隻或多隻)會突然衝出來,追在身後。 萬一驚嚇跌倒了,不堪設想。 以上這段補狗單位有紀錄可查,我電話通報過多次。 像這種狀況是極危險的,有通報必要, 無論是通報狗的危險性、或通報政府公職單位的無能,都是符合普世價值的。 請您思考:您的判決是不是助長了這個危險的存在? --------------------------------------------- 最後我想說:或許您對"板上板面的整齊"有理想, 但是我想,未必須要用"手動置底的判決"來表達您的期望 請您再考慮 thank you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80.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IFF (61.230.14.128), 04/19/2019 19:05:16 RIFF: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4/20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