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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標題: Re: 不服 mayinggo 駁回 時間: Mon Dec 12 16:33:56 2022 此案第二次到第三次間檢舉為超過三個月 推 ubcs: 中間亦有7/07~10/07 再次檢舉 傾向得不受理 由於當時板主群認為超過三個月亦過久 所以沒受理 大概是這樣 想上訴可以上訴了 ※ 引述《hateOnas (如果我這次猜拳猜輸了)》之銘言: : 小組長你好 : 我檢舉的 : > 18187 s 12/08 hateOnas □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未處理完檢舉 mayinggo : ┌─────────────────────────────────────┐ : │ 文章代碼(AID): #1ZaGF25x (L_TalkandCha) [ptt.cc]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70448066.A.17B.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31 Ptt幣 │ : └─────────────────────────────────────┘ : 你判定駁回 : ┌─────────────────────────────────────┐ : │ 文章代碼(AID): #1ZbMe1ry (L_TalkandCha) [ptt.cc] Re: [檢舉] gossiping板?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70736385.A.D7C.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28 Ptt幣 │ : └─────────────────────────────────────┘ : > 18198 m 12/11 gogin R: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未處理完檢舉 mayinggo : 我不服 :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得不受理超過十四日之再次提出檢舉文章。 : 推 ubcs: 中間亦有7/07~10/07 再次檢舉 傾向得不受理 59.120.192.119 12/08 16:09 : → girl55665566: 時隔太長 傾向得不受理 220.136.27.42 12/08 20:54 : → girl55665566: 我11/1上任 這檢舉案發生在我上任前 220.136.27.42 12/08 20:55 : → girl55665566: 真的隔太久了 這也是修檢舉板規 220.136.27.42 12/08 20:55 : → girl55665566: 的原因之一 220.136.27.42 12/08 20:56 : 如gossippicket板主群 : 對於此案有共識已過文章檢舉追溯期 : 又關於此條更新板規有公告更新 : 組務亦認同此判定 : 故 : 此檢舉案駁回 : 1.新板規是1120公布的 你拿1120後面的規定來判定0707-1007 前面的 超級不合理 : 2.新板規是1120公布的 應該是從1120算 我1123第八次檢舉並沒有超過14天 : 前面七次都沒有處理耶 : 以上希望小組長改判 還是我可以上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220.134.72.102 臺灣), 12/16/2022 03: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