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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標題: Re: 請問 mayinggo 案 時間: Mon Dec 19 13:54:12 2022 此案已上訴 我這邊就不再受理 大概是這樣 ※ 引述《hateOnas (如果我這次猜拳猜輸了)》之銘言: : 小組長你好 : 根據 : ┌─────────────────────────────────────┐ : │ 文章代碼(AID): #1ZdwSfhX (L_TalkandCha) [ptt.cc] Fw: [申訴] 不服 l_talka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71407401.A.AE1.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18240 112/19 hateOnas 轉 [申訴] 不服 l_talkandcha 申訴駁回(yanni999) : 本案違規情事發生於 2022/06/12, : 申訴人於 2022/06/12 提出第一次檢舉,已符合檢舉"七日內之違規行為"此一要項; : 然雖有一位板主判定違規,但超過五日仍未處理, : 故申訴人第二次提出之檢舉, : 並不適用"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此一板規, : 而是適用"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板規, : 此為提醒板主群現有檢舉案未處理、或是檢舉案待判未結案等狀況。 : 如案件發生時之 GossipPicket 板規, : 未規定超過時限未處理之檢舉文再次提出檢舉的時限, : 申訴人即使事隔五個月再行提出檢舉, : 除有證據或文章佚失、站台倒閉、 : 舊板主群全數解職以致新板主群不了解時任板主標準......等不可抗力情況外, : 板主也應受理其檢舉,並依案件發生時板規處置; : 那我的這一個檢舉案 : > 3 s 12/08 hateOnas □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未處理完檢舉 mayinggo : ┌─────────────────────────────────────┐ : │ 文章代碼(AID): #1ZaGF25x (L_TalkandCha) [ptt.cc]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70448066.A.17B.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31 Ptt幣 │ : └─────────────────────────────────────┘ : 板主群的理由是 707-10月 三個月 : g板主說太久 的理由已經不能當理由了吧 : 你願不願意改判板主應該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ateOnas (220.138.46.153 臺灣), 12/20/2022 17: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