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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EE2CS 信箱] 作者: 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標題: Re: [宣判] 18207 [申訴] 不服MenTalk板主fantiida判 時間: Tue Dec 20 14:21:38 2022 ※ 引述《NTUEE2CS (電機轉資工)》之銘言: :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 這邊就是有爭議的地方 : : 不管怎樣 : : 能住到加護病房 : : 也都是醫生判定能不能住 : : 就也無所謂浪費不浪費的問題 : : 這句話並無問號提疑問句 : 板主您好: : "不知道出生就住加護病房100天燒了多少健保" : 這個"不知道"就是問句的開頭 : 正常的敘述句 不會用不知道當作開頭 : 用不知道當作開頭就是疑問的意思 : 雖然他沒有加問號 但是就像PTT我們常常省略標點符號 如我們常PTT不會打句號或逗點 : 我認為單以忘了加問號 就說這不是問句是有點過度推論了 : 那我沒有加句點 是不是也可以說我說的話是問句呢 : : 也可以視同您所提出的病人住加護病房是為浪費 : 我文章內並沒有說"病人住加護病房是為浪費" : 這是過度解釋了 希望小組長不要把我沒有說過的話套到我身上 : 希望小組長能回歸文章內句子的證據 : 哪些有說 哪些沒有說 僅就證據文章有說的部份進行判斷 : 將我沒有說的話套用到我的身上 定我的罪 : 我實在哀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我根本文章內就沒有提到"浪費"這個詞阿 : "此原則是基於法官必須按照證據來審理案件,不能單憑臆測或推論來對案件事實進行認定" :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153 : 希望小組長不要臆測來解釋我的文句 : 希望小組長能客觀就證據事實辦案 : 謝謝您 我客觀就證據事實辦案 大概是這樣 : : 這並非為可受公評之地方 : : 我才會說 這方面 我才會認同板主之說法 : : 而並非聽信板主一面之言 才會駁回您的論述 : : 這案子我會再想想 : : 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4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TUEE2CS (175.182.35.94 臺灣), 12/30/2022 16: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