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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uciffar 信箱] 作者: luciffar (清德宗的蘭較香) 標題: Re: 0604重審J案 時間: Sat Jun 7 19:57:16 2025 9263 s 2 5/29 luciffar □ [申訴]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4 5/29 luciffar □ [證01]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5 5/29 luciffar □ [證02]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6 5/29 luciffar □ [證03]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7 5/29 luciffar □ [證04]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9268 5/29 luciffar □ [證05]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對板主判決不服 請小組長審理 主要申論 指涉 用語謾罵 在 證02 證03 不再重述 □ [證02]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JustSad → freddy50301: 四大寇 笑死 05/20 21:56 → freddy50301: 寇字未達 就這麼簡單 05/20 22:03 → freddy50301: 不過只有一個綠的畜生應該是不行 05/20 22:04 → freddy50301: 不能隨便罵人家畜生 05/20 22:04 → freddy50301: 這樣壞壞 05/20 22:04 這裡面不就說了 寇字未達 我的申訴文也說對板主判決不服 不服就包含申訴 指涉用語了 你直接用9264~9268轉錄的證據判決就好了 還發回更審幹嘛勒? 我經歷過的小組長 群組長 大娜娜 宙斯 SKYJAZZ 他們從來也沒這樣做 都是一次就審完了 結果發回更審又重新吵一次 我又要轉錄一次 ● 9272 6/04 luciffar □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這樣有甚麼意義? 發回更審 又引出案外案 9271 s 6 6/04 luciffar □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9272 6/04 luciffar □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9273 6/04 luciffar □ [附02]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9274 6/04 luciffar □ [附03]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有不相干的人還跑去亂推文 至於你回覆的 我看不太懂耶? === 請重新將新的公告等再次至組務申訴 上次舊案已經宣判 考慮有新見解 應依以新案申訴 === 這明明就是一個很簡單的案子 你已經認定指涉是在講我 現在你就自己發一篇 判決罵四大寇有沒有違規就能結案了 不是嗎? 新的公告是啥 我不知道啊!我哪知道還要我轉錄甚麼上去? ● 9272 6/04 luciffar □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這個不是已經轉錄上去了嗎? 其實9272這篇根本也不需要吧 就直接用原本附的五個證據就能審了啊 我再次強調 這只是一個單純的案子 沒有甚麼新舊案 新見解 拆成兩個案子真的沒有必要吧 而且 老實說為了這個小案子 我搞到另外檢舉板主還被你飆罵 ● 9271 s 6 6/04 luciffar □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Berotec違反板規4-6 ┌─────────────────────────────────────┐ │ 文章代碼(AID): #1eG3TWRW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_Picket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49038944.A.6E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推 ilovemami: 第 15 條 06/04 20:25 → ilovemami: 於組務板進行溝通或答辯時請注意自身語氣,同時 06/04 20:25 → ilovemami: 請注意應就案件之事項主體論述, 06/04 20:25 → ilovemami: 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或藉機宣洩情緒、酸文、嘲 06/04 20:25 → ilovemami: 諷挑釁等行為。經組務通知要求 06/04 20:25 → ilovemami: 修正標題或內文,使用者經通知仍逾期未修正者, 06/04 20:25 → ilovemami: 該案件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06/04 20:25 推 ilovemami: 請小組長依職權對其做出懲處 06/04 20:26 → ilovemami: 並水桶TWTP2018 06/04 20:26 → ilovemami: 怎麼了 我都還沒判定你在教我做事情? 06/04 20:26 推 ilovemami: 內文改好再來跟我申訴 現階段不受理 06/04 20:31 我舉我之前檢舉過的案子給你看一下: 1. ● 980 5/03 luciffar □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gerund 怠惰 ┌─────────────────────────────────────┐ │ 文章代碼(AID): #1e5XzY0J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_Picket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46280290.A.01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檢舉人 :luciffar 檢舉對象:gerund 看板名稱:HateP_Picket 訴求內容:板主失職怠惰 檢舉事由: 超過七天未審理案件 已經第二次 前次 #1dcOOyCP (L_SecretGard) 是否該對其懲處? 2. ● 963 m 1/19 luciffar □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freddy50301,smallxxoo ┌─────────────────────────────────────┐ │ 文章代碼(AID): #1dZFVVr9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37291743.A.D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請小組長對其進行板務指導 加強其本職學能 善盡板主職責 並依職權各記警告乙次 3. ● 954 s 1 6/09 luciffar □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freddy50301站規1-2 C案 ┌─────────────────────────────────────┐ │ 文章代碼(AID): #1cPPktj9 (L_SecretGard) [ptt.cc] [檢舉] HatePolitics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17935031.A.B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判決用字: 推 freddy50301: 畜生cenac違規 該員利用版主職權於判決中指桑罵槐 刻意組合出不雅文字謾罵檢舉人 言行不當 影響檢舉人權益甚鉅 請小組長對其進行板務指導並依小組長職權給予適當懲罰 以儆傚尤 我很多篇檢舉都是類似的用語 這個用法也是參考前人的寫法 (不想得罪人所以我就不舉例了 你可以自己搜尋[檢舉]) 看看是不是很多人都是類似的寫法 1.要求小組長依照職權做出處分 2.可能會附加版務指導之類的用語 怎麼到你 這樣講又不行了? 現在你要求我把一個案子拆成兩個案子 還要上小組申訴一次 還要我轉錄一個我完全不知道的公告?(這我真的找不到在哪裡) 我真的不曉得要怎麼寫才不會得罪你 你這樣無端罵人 真的讓我很受傷 我還是三天後去群組找曾經配合過的PTT幹部審理 對我來說 壓力比較不會這麼大 如果一開始我附的那五個證據小組長還是無法直接作出判決 就請直接結案吧 我三天後上群組請群組審理既可 不好意思 浪費你這麼多天的時間 辛苦了 ※ 引述《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之銘言: : 請重新將新的公告等再次至組務申訴 : 上次舊案已經宣判 : 考慮有新見解 : 應依以新案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87.9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uciffar (114.41.218.52 臺灣), 06/11/2025 19: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