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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uciffar 信箱] 作者: luciffar (清德宗的蘭較香) 標題: Re: 0604重審J案 時間: Sun Jun 8 19:52:46 2025 ● 9270 ! 6/01 ilovemami □ [宣判] luciffar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eEr6AsW (L_SecretGard) [ptt.cc] [宣判] luciffar 不服 H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48717962.A.DA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一、本案間係爭luciffar不服板主判決JustSad之謾罵判決。 二、經檢閱原文內容,luciffar是所指之政檢四大寇。 三、案件因是否有對號入座之問題產生歧異,經此解釋後請針對是否達人身攻擊重審。 ^^^^^^^^ RE:這篇直接判沒辦法嗎? 這篇看起來就還沒判完啊 你這公告根本沒有沒有任何審完的結論 哪裡有一事二審? 你是發回更審 那就繼續審完給個結論就好了啊 你要我重發一篇 我連標題內文都不曉得怎麼打 我把原始那篇整個複製重發可以嗎? #1eG3Ug86 (L_SecretGard) 附件也已經轉在板上了 只是目前卡在無法改標題而已 你可以依照職權自行複製一篇改標題之類的吧 這技術上的問題我不太清楚 而且我也怕轉錄兩次同一篇文章會被系統開罰單 我不敢這樣做 方便的話 請你自己看怎麼做比較適當 老實說 我們沒當過幹部 板主之類的 這些東西我真的不熟 之前有缺甚麼附件之類的 小組長都會明確指示或者自己去轉過來 你要我轉公告我就找不到 我只找到這篇而已 ※ 引述《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之銘言: : 重審是因為你們糾結的點有兩個 : 第一個是那個寇到底是不是說你 : 第二個是那到底是不是人身攻擊 : 我解決了第一個問題讓他們去單純討論人身攻擊 : 那現在問題解決了 : 但舊檢舉已經S結案了 : 我不能一事二審 : 你現在應該做的就是準備好新的板主重審過的文章來這邊申訴 : 不然你沒完成程序我也沒辦法判決 : 程序是很重要的 : 你如果不依照程序重新申訴 : 那你上去也只會被退下來 : 發回重審在法學概念裡面應該不是很難懂的概念吧 : 你現在對重審不服 : 那就再上訴 : 我還是中立的跟你說 : 這些是程序問題 : 我沒有故意刁難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204.13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uciffar (114.41.218.52 臺灣), 06/11/2025 19:36:23